电话咨询: 0796-8116983,0796-8100735,0796-8110323 |
邮箱地址: zszjc@163.com |
联系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 |
官网地址:
http://www.abtc.edu.cn/
|
隶属于: 江西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个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办学性质:井冈山大学属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同济大学对口支援的高校。
办学规模:15个教学学院,58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1.7万名在校学生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另有各类成人教育1万多人,外国留学生250余人。2009年开始为南京军区招收培养国防生。
办学条件:校园面积2553亩,校舍建筑面积54.4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140余万册,拥有外文各类数据库17个,拥有电子图书33.56万册。
教师队伍:专任教师990余人,其中教授112人、副教授27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分别为127人和556人(含在读人数)。有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1名教师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2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聘请了王梓坤院士、游效曾院士、戚正武院士、赵其国院士等34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兼职或客座教授。有60位教研人员被同济、清华等10多所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教学水平:江西省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优质课程5门,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重点课程群建设20个,校级精品课程27门。除建有一批人文社科类实习基地外,还有理学类、工学类、教育学类和医学类等实习基地245个,附属医院1所。
科研能力:校内科研机构8个(井冈山精神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庐陵文化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生态环境与资源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机电工程研究所、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另与同济大学共同建设了井冈山生态环境研究中心1个,市工程研究中心1个(数控机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4年以来,全校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297篇,被SCI、EI、ISTP收录的文章268篇,出版专著和教材212部,获省级科研奖励21项。目前在研的科研课题587项,2005年以来学校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项,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1项,国家科协重大招标项目1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1项。
学科建设:省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实验示范教学中心3个,市重点实验室3个。与美国通用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共建“GE Fanuc自动化系统实验室”1个。
学校特色: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等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校为地方服务项目已开展100多个,项目金额3000余万元,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化学 |
第三批 |
生物科学
汉语言文学
材料化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中医学
物理学
体育教育 |
第三批 |
护理学 |
井冈山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井冈山大学,青原校区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吉福校区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23号;长岗校区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北路25号。
第三条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科技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会商支持建设高校、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是国家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学校纪委机关、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井冈山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七条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以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九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生源质量、区域布局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招收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原则如下:
1.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执行;
2.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际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际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则按如下原则录取:
(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实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2.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实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国家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中外合作办学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办法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学校对该专业(类)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选考)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费和奖助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
住宿费:按1000元/学年预收。
第二十二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变化制定符合政策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g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gsu.edu.cn
咨询电话:0796-8116983、8100735、8110323
监督电话:0796-8110319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343009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年2000-4000元
专业奖学金
每人奖金150-1000元
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
每人奖金300-900元
社会资助项目
300-10000元/人/年
杰克奖学助学金”、“上海井吉安商会卓越贡献奖学金”、“普正药业奖学助学金”、“开荣奖学金”、“吉安血站奖学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额每人每年300-10000元,奖励资助面约4%;
学习优秀奖学金特等
1000元/人
所修课程单科成绩80分以上,平均85分以上
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
300-900元
勤工助学
100-160元
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500余个,月工资为100-160元,同时积极争取校外勤工助学机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并提供锻炼机会;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
500元/人
所修课程单科成绩75分以上,平均80分以上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
300元/人
所修课程单科成绩70分以上,平均75分以上
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
200元/人
所修课程单科成绩65分以上,平均70分以上
三好学生标兵
3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近一学年无补考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
5.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6.未受校纪处分。
要求近一年来均获得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另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8%之内
三好学生
2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近一学年无补考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
5.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6.未受校纪处分。
要求近一年来获得一次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另一次获得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另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之内。
优秀学生干部
1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近一学年无补考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
5.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6.未受校纪处分。
要求近一年来均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一年级学生获得一次三等以上者;另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之内。
优秀特困生
3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近一学年无补考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
5.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6.未受校纪处分。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已界定为特困生;
(2)生活节俭,自立精神强,积极申请勤工助学;
(3)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年来获得一次二等(含二等)、一次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
勤工助学积极分子
1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近一学年无补考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
5.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6.未受校纪处分。
(1)家庭经济困难,并已界定为贫、特困生;
(2)经学校正式安排参加勤工助学。
创新奖
5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