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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
官网地址:
http://zhaosheng.ccucm.edu.cn
https://www.ccucm.edu.cn/
|
隶属于: 吉林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6 |
博士点: 2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占地面积: 857 亩 |
创建时间: 1958年 |
国家学科: 9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长春中医药大学是吉林省唯一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广泛社会声誉的省属重点大学。
长春中医药大学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长春中医药大学。历经五十余年的辛勤耕耘、孜孜以求和创新发展,学校形成了“启古纳今,厚德精术”的校训,形成了“走学研产结合之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授权的办 学层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培养高等中医药人才的教育体系,已经成为吉林省唯一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广泛社会声誉的省属重点大学。五十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输送4万余名毕业生,校友遍及海内外,为国家和吉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充分发挥自身的品牌、学科和人才优势的基础上,励精图治、科学发展,实现了内涵建设与外延建设的齐头并进,取得了多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成就:净月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位居第7名、第9名;成为省属重点高校;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成为博士后流动站;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与省政府共建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成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任继学教授荣获“白求恩奖章”、“国医大师”、“吉林骄傲”称号;学校获得了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跻身于国家中西部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占地面积5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净月经济开发区,毗邻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学校现有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后创新工作站1个。全日制在校生10428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50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2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5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61人。享誉全国的终身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51人,硕士生导师245人;国家“白求恩奖章”、“国医大师”获得者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9人,国家及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人;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5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被批准为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4人,新世纪首席教授1人,吉林省名中医29人,吉林省第三届创业先锋1人,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2人。
学校现有“十一五”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优秀课程41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3部、主编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22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6个;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7个,其中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医药中试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校共建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1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527.39万元。馆藏图书93.5万册,有一批学术价值很高的珍、善本典籍。出版发行《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吉林中医药》等学术期刊。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批准招收国外留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留学生培养涵盖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两个层次。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多次主办中医药国际学术会议,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与研究单位保持着长期的友好往来。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春中医药大学正在继往开来,科学发展,追求卓越,续写华章,不断将学校事业做精做特做强,为把学校早日建成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在省属高校中优势突出、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而共同努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中医学
中药学 |
第二批 |
针灸推拿学 |
第三批 |
中医骨伤科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西医临床医学
护理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制药工程
药学
药物制剂
临床医学 |
第三批 |
中医儿科学
药事管理
生物制药 |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第四条 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博硕社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东民主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杏花村社区东民主大街482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学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永安社区博学路2067号长春中医药大学红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富锦社区工农大路1478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费标准为本科生阶段每生每学年6160元,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医儿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医康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00元;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医养生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00元;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药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中药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路遥”助学金、“爱之翼”助学金、“傅警龙”助学金、“暖冬”资助项目、“爱心超市”资助平台、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与校外校企共同设立了“蓝天”助学金、“蓝盾”助学金、“博爱励志”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化工与制药类(制药工程)、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养生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工程类(生物制药)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此外,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公共管理类、药学类、护理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高考体检中弄虚作假(如隐瞒残疾、生理、心理缺陷或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病情等情况)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取消入学资格。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根据护理学专业就业特点,建议男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第十条 录取规则1.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而定。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省份或收回计划;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采取“遵循志愿,总分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4.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5.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有专业志愿者优先,若均有专业志愿或均无专业志愿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中医学类(中医学、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养生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专业科目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总分;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药事管理)、中药学类(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总分;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医学信息工程、康复治疗学专业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总分。6.专业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在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7.退档。对高考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录取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8. 加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学校在录取分配专业时,政策性加分计入总分。9.特殊计划录取原则。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10.特殊省份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改革省(市)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该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国大邱韩医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12.对口招生录取原则。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一条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是我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等文件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第十二条 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提高外国语学习水平,第一学年安排在吉林外国语大学集中学习。第十三条 中医学创新班,要求外语成绩高于110分,重点强化英语学习,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s://www.ccucm.edu.cn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ccucm.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联系电话:0431-86172018、86172896、86172106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
学科评估结果
|
中医学 |
B- |
中药学 |
B-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1 |
0E药事管理 |
化学 |
2 |
本科 |
2 |
0N健康服务与管理 |
不限 |
2 |
本科 |
3 |
02制药工程(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4 |
04临床医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物理和化学 |
10 |
本科 |
5 |
05中医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不限 |
6 |
本科 |
6 |
06中医学(5+3一体化)(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不限 |
6 |
本科 |
7 |
07针灸推拿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不限 |
15 |
本科 |
8 |
08中医康复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不限 |
3 |
本科 |
9 |
09中医儿科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不限 |
2 |
本科 |
10 |
0A中医骨伤科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不限 |
5 |
本科 |
11 |
0B中西医临床医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物理和化学 |
10 |
本科 |
12 |
0C药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物理和化学 |
1 |
本科 |
13 |
0F中药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物理和化学 |
11 |
本科 |
14 |
0J康复治疗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物理和化学 |
11 |
本科 |
15 |
0K护理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化学 |
13 |
本科 |
16 |
X1中医养生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不限 |
3 |
本科 |
17 |
X3助产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化学 |
2 |
本科 |
18 |
03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与韩国大邱韩医大学合作办学)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
900元/人/学期
1.学生思想政治考核成绩须达到优秀;
2.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前1/2;
3.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二等奖
600元/人/学期
1.学生思想政治考核成绩须达到优秀; 2.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前1/2; 3.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三等奖
400元/人/学期
1.学生思想政治考核成绩须达到良好; 2.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前1/2; 3.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
学习单项奖学金
200元/人/学期
考试课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考查课成绩须达到良好,按照学习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评选;。
活动单项奖学金
200元/人/学期
考试课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按照思想政治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评选。
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
200元/人/学期
考试课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评选
新生奖学金
2000元/人
1.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
2.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理科成绩前三名、文科成绩前两名学生。
新疆、西藏内地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200元/人/学期
1.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评选。
傅警龙助学金
5000元/人/年
1.学校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毕业后有意愿到恒康医院进行就业者优先(恒康医院免费提供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