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470-3103126,0470-3103125 |
邮箱地址: xsczsb1@eyou.com |
联系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
官网地址:
http://zsjy.hlbrc.cn/
|
隶属于: 内蒙古自治区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呼伦贝尔学院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现有22个院系、1所附属中学。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专业人才5万余名。
学院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拥有设备先进的计算机中心、物理实验室、普通生物学实验中心、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基础化学实验室、材料力学实验室、土木实验室、测量实验室、采煤实验室、井巷实验室、通风与安全实验室、数字化多媒体教室 、语音室、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琴房、画室等,图书馆藏书66万册,期刊杂志1100多种。
学院现有教职工1125人,其中专任教师78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4人;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89人,在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00余人;外聘客座教授100余位,以及来自欧美等国的外教10余位。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2000人。
学院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八大学科门类,现有35个本科专业、46个专科专业,部分专业采用蒙、汉两种语言授课。学院设有“三少”民族研究所、民族音乐研究培训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呼伦贝尔史研究中心等17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学前教育学、政治学理论、植物学、企业管理学(市场营销方向)、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方向)、理论物理等七门学科为院级重点学科;音乐学(民族音乐方向)、历史学(“三少民族”及鲜卑史方向)、生态学、采矿工程、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三少民族”语言文化方向)、旅游地理学、俄语语言文学、美术学等8门学科为院级特色学科;俄语、学前教育、市场营销3个专业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教育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油画、结构力学、电磁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生物教学论课程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近年来,由学院主持和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近百项。今年我院科研工作在自治区首届高校科技工作会议上受表彰。学院主办的《呼伦贝尔学院学报》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学术期刊。
学院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从办学理念、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年的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外语节、社团节、运动会、暑期“三下乡活动”等,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放飞希望、展示才华、锻炼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人才培养的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2007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30%。
学院与国内外多所大学广泛联合,开展教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尤其是借助地缘优势,与俄罗斯、蒙古等国高校合作办学已初见成效,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五个对俄留学培训基地之一,现已招收留学生,同时我院已派出多批留学生赴俄深造。
目前,呼伦贝尔学院师生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向着既定的目标奋进。“十一五”期间,学院为实现“六大突破”,落实“三步走”战略,将实施“八大工程”,即学科建设工程、质量立校工程、人才兴校工程、科研强校工程、全员育人工程、文化建设工程、合作办学工程、管理创新工程。学院正举全院之力,努力建设一所区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民族特色、地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数学与应用数学
历史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俄语
采矿工程 |
第三批 |
生物科学
美术学
教育技术学
汉语言文学 |
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呼伦贝尔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呼伦贝尔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呼伦贝尔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第五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六条录取批次(一)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批录取,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要求安排;(二)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录取;(三)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四)普通本科:本科二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第七条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及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二)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录取的英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外语口试,则不做口试成绩要求。(三)采矿工程专业、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只招男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第九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1.艺术类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2.体育类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第十条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招考科类为文科和蒙授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理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理科)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体育类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文科(理科)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第十一条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二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关于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录取相关要求:(一)报考我校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的投档考生,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服务暨网上志愿平台”,选择本专业且确定后,即默认考生及考生家长已阅读“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附属协议”,清楚该协议全部内容的含义,并同意在入校报到时签订该协议,如入学报到时不签订附属协议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男生,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三)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不可转出,可以转入。班级总人数最多不超过40人,如多人申请转入,择优录取。(四)报考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学费及住宿费由企业为其缴纳。此外企业还为学生提供一定比例的奖、助学金。(五)在呼伦贝尔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附属协议”。
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十六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第十七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减”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同时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帮扶措施。系统化的资助和帮扶,有力地将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政策落到实处。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呼伦贝尔学院将根据教育厅及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十九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本校官网等公开发布。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呼伦贝尔学院负责解释。 附:学校国标代码:10819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招生网址:https://zsjy.hlbe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 E-mail:hlbexyzsjy@163.com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1 |
08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历史 |
5 |
本科 |
2 |
13会计学 |
不限 |
4 |
本科 |
3 |
17经济与金融 |
不限 |
4 |
本科 |
4 |
19心理学 |
不限 |
4 |
本科 |
5 |
28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6 |
38农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7 |
39环境科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8 |
45土木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9 |
66机械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10 |
00英语(师范类)(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合格) |
不限 |
4 |
本科 |
11 |
49地理科学 |
地理 |
4 |
本科 |
国家奖学金
4000元
国家助学金
1500元
学院特困生奖学金
2000元
一等学院奖学金
1200元/人/年
1、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班排名前5%;
2、所在宿舍获得文明宿舍称号;
3、评选年限内不得有违纪。
学院专业奖学金
1000~3000元
“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12000元/年
1、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杂费、生活费困难;
2、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申请时综合排名处于所在班级前1/2;上一学年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
3、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受纪律处分;
4、生活俭朴,无不良行为或嗜好。
二等学院奖学金
900元/人/年
1、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班排名前15%;
2、所在宿舍获得文明宿舍称号;
3、评选年限内不得有违纪。
三等学院奖学金
600元/人/年
1、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班排名前35%;
2、所在宿舍获得文明宿舍称号;
3、评选年限内不得有违纪。
金秋助学
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帮一
3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