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874-8998692,0874-8998620,0874-8965030 |
邮箱地址: |
联系地址: 校本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古城校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西路328号 |
官网地址:
http://zsjyc.qjnu.edu.cn/
http://www.q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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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云南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3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399 亩 |
创建时间: 1907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曲靖师范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本科院校,于2000年10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
学院占地面积为1822亩,校舍建筑面积为21.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为 27836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303万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0.38万元/人,图书55万册,并建有校园信息网络。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565人,其中专任教师385人。教师中有教授18人,副教授105人 ,高级讲师6人,讲师13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3人。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67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2848人,电大教育在籍学生14000余人。学院规划到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2015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突破12000人。全日制专业2004年面向18个省招生,2005年面向22个省招生。
学院设有中文、经济与政治法律、历史学与公共管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与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初等教育、音乐舞蹈、体育、美术、马列理论教学部、大学外语教学部、教育心理教研室等十五个系(部)。
现有学科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7大门类。
全日制设置有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教育、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学、体育学、社会体育、美术学等23个本科专业。
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工艺美术、舞蹈表演两个专业。
成人教育函大、夜大、电大设置有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电算化会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会计学、园艺学、工商管理学、小学教育等30多个本专科专业。
我院“文艺学”为省级重点建设备选学科,“文艺学”、“区域经济学”、“物理化学”、“凝聚态物理学”为我院院级重点建设学科。成立了“珠江上游经济发展研究所”、“滇东北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计算化学与理论研究所”和“文学艺术研究所”。
全院教师已公开发表论文360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16部,其中被国际权威刊物SCI检索21篇,CI检索27篇,国内核心期刊载文37篇。我院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获得省社会科学项目4项,省教育厅立项28项,校级科研立项148项。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获省级一等奖,另有两项获得全国性奖励。2004年7月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高校科技创新竞争力报告》,我院科技创新竞争力总排序,在全国619所本科院校中位居307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总排序,在全国570所本科院校中位居326名。
曲靖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建设珠江源大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提出要着力壮大两烟、能源、化工、矿冶、机械汽车、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我院将紧密结合曲靖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大力拓展新专业,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曲靖基础教育、发展高中教育和地方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音乐学
小学教育
物理学
体育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美术学
经济学
化学 |
曲靖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1.曲靖师范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曲靖师范学院章程》和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2.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每一名新生。3.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全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校地址1.中文全称:曲靖师范学院2.英文全称:QujingNormalUniversity3.学校国标代码:10684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6.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11.招生监察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和结果监督。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调档比例及收费标准1.招生范围:2024年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26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2.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学校无预留计划。3.调档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4.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
第五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1.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招生录取执行该区招生录取规则。学校初次投档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考生。3.确定录取专业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填报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如果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4.文史、理工类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排序进行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排序所有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5.艺术类、体育类各招生专业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6.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择优录取,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7.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在各省定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50分及以上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9.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泰语和越南语。10.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11.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10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含云南省招生的地方专项本科计划),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市、区)2024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12.我校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13.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14.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和曲靖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有意向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将无法申请教师资格证。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作退档处理。
第七章
入学复查1.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等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含体检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3.“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专科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4.“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第八章
助学体系学校坚持“兜底线惠民生、多举措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严格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不断创新奖助方式。已构建起奖、勤、助、贷、补、免、偿全方位资助,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院、班级多级联动、同向发力的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工作格局。
第九章
毕业证、学位证颁发修业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章
学校网址及联系方式1.学校网址:http://www.qjnu.edu.cn2.报考咨询网址:http://zs.qjnu.edu.cn3.报考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89986914.助学咨询电话:0874-89986865.邮编:6550116.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第十一章
附则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2.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3.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曲靖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奖学金
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6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
6000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4000元
国家助学金
1000-3000元
卓越奖学金(1)
3000-6000元
学业、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获得良好社会声誉的学生.
卓越奖学金(2)
1000-3000元
在当年获得“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获得提名的奖励1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800元/人/学期
品学兼优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500元/人/学期
品学兼优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300元/人/学期
品学兼优
创业奖学金
1000-6000元
(1)符合申请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2)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一年以上时间;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
美国赵氏廷芳基金一、二年级奖学金
4000元/年
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班级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一年级、二年级每人每学年4000元
美国赵氏廷芳基金三、四年级奖学金
3000元/年
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班级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金博奖学金
3000元/年
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学生创业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