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是2005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一所医学类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二本),也是招收医学留学生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依湘江之畔,临岳麓书院,居雷锋故里,“敢为天下先”的湖湘文化和长沙丰富的现代人文资源引领着学校快速发展。
学校占地2100余亩,分为长沙、衡阳两个 校区,校园绿树成荫,四季长青,鸟语花香。现有在校学生2万余名,教师1597余名。学校设有18个院(系、部),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一个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3个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17个实习基地。开设24个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顾发展少数民族预科生教育和职业教育以及继续教育,逐步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
专家治校 质量铸品牌
立志科教兴国的专家型领导团队,是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不断做强做大的关键。学校创办者何彬生教授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著名教育家、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他视野开阔,广聚人才,善于运用民办教育的灵活机制和发展战略,以他特有的人格魅力和行事魄力,在广招青年学者来校建功立业的同时,还不失时机的礼聘一批刚从公办学校退下来的教学名师、管理专家和行业精英,加快了学校建设与发展步伐,促进学校不断迈向新的台阶,为祖国医学教育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2013年3月何彬生教授陪同国家主席习近平对俄罗斯等多国进行国事访问。先后受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央政治局委员王沪宁、栗战书、国务委员杨洁箎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校长胡冬煦教授是全国著名心胸外科学专家、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医科大学校长、中南大学党委书记、校长,荣获我国教育领域最高荣誉——“全国首批杰出教育家”称号。
学校领导团队志存高远,秉承“千年长医,济世惠民”的办学宗旨,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践行“医学与人文相通、博学与专精兼取、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育思想,弘扬“厚德、博学、储能、求真”的校训精神,带领全体长医人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促进了学校大发展,实现了学校新跨越。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中国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20强”;2008年在中国网大颁布的大学排行榜中,长沙医学院列全国民办本科院校第一名。2009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我校与中南大学联合培养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2011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2012年顺利通过“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评估,2012年荣获“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合格高校”。
大师治学 特色育英才
学校实行大师治学,教授执教。既有百余名国内医学界和教育界享有盛名的专家学者,也有数十位留学欧美的海归学者,还有一大批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南大学等八十余所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任教。现已形成一支老、中、青结合,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外籍教师4人,教授234人,副教授601人,博士84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达6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青年教师教学能手6人,省级教学贡献奖1人。
学校抢抓国家教育和卫生体制改革机遇,在国内率先实施“全科医学本科教育”特色发展战略,着重培养基础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医学卫生人才。这一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当前医疗卫生改革趋势,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多年来,已为国家输送了6万余名高素质的应用型高级医学卫生人才和其他专业高级专业人才。
人民满意 不懈的追求
从建校伊始,学校始终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己任,20多年来为之不懈追求。
学校办学条件日益完善。新建了临床、护理、中医、生命科学等实验楼群,并配备了价值1.3亿元的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各类实验室388间,部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已处于国内医学院校先进水平。多媒体教室103间,语音室17间,计算机中心有高性能电脑2442台,校园网“一网打尽”每个角落,学生公寓配有空调、电话、宽带和独立卫生间等,设施齐全。图书馆纸质图书167.64万余册,电子图书80.5万册,中、外文期刊2000多种,拥有中华医学会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54个中外文数据库。现有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19所,实习医院138余所,实习床位2万余张。学校新建的第一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设备齐全,资源利用率高,为临床教学质量的提高和见习实习的需要提供了充分保障,随着学校附属第二医院破土动工,将提供给学子更多更好实习基地和就业平台。
办学实力不断提升。现已先后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示范实验室”、“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省级优秀实习基地”等一大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科研实力不断增强。学校每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部级科研课题200余项;主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1项,获各类成果奖100余项;年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600余篇,被国际四大文献检索(SCI、EI、ISTP、ISR)收录论文数百篇。
一流的师资队伍,完善的办学条件,良好的教学质量,诚信的办学声誉,赢得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保持在95%以上。
乘车路线: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临床医学 |
第二批 |
药学
护理学 |
第三批 |
中医学
医学影像学
口腔医学 |
长沙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医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国标码:10823办学类型:民办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医学院。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第五条 学校简介:长沙医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医学为主,医学、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各学科协调发展,共设有16个二级学院。学校有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3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专业以及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36门;有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湖南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南疆单列计划,其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录取。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计划的1%,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见下表,住宿费:2000元/年/生(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结算。表1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序号所属学院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学费1第一临床学院临床医学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五年41544元/年2康复治疗学四年41544元/年3眼视光学四年41544元/年4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五年41544元/年5医学影像学院医学影像学五年41544元/年6医学影像技术四年39819元/年7中医学院中医学五年41544元/年8针灸推拿学五年41544元/年9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五年41544元/年10妇幼保健医学五年41544元/年11卫生检验与检疫四年39819元/年12医学检验学院医学检验技术四年39819元/年13药学院药学四年39819元/年14药物制剂四年39819元/年15药物分析四年39819元/年16中药学四年39819元/年17基础医学院生物技术四年39819元/年18生物医学工程四年39819元/年19护理学院护理学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四年39819元/年20助产学四年41069元/年21信息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四年33200元/年2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29325元/年23医学信息工程四年39819元/年24外国语学院英语不提科目要求四年29325元/年25商务英语四年29325元/年26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四年29325元/年27财务管理四年29325元/年28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29325元/年29医疗保险四年29325元/年30人文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四年29325元/年31汉语国际教育四年29325元/年32体育健康学院运动康复四年39819元/年33体育教育四年29325元/年34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四年32325元/年 表2专科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序号所属学院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学费1第一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不提科目要求三年28175元/年2医学美容技术28175元/年3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技术28175元/年4中医学院中医学28175元/年5针灸推拿28175元/年6护理学院护理23000元/年7助产28175元/年8药学院药学23000元/年9药品经营与管理23000元/年10医学检验学院医学检验技术23000元/年11医学影像学院医学影像技术23000元/年第十四条 我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第十七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第十九条我校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沙医学院校长奖学金”“长沙医学院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等奖励和资助,标准为2200~10000元。第二十一条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第二十二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第二十四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长沙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三十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 邮政编码:410219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858888 18773109558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csm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60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