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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大学路三段9号 |
官网地址:
http://zs.cdtu.edu.cn
http://www.cd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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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四川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占地面积: 2000 亩 |
创建时间: 1913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学校创办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省最早设立的工科学校之一,曾使用过“四川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四川甲工校)、四川省立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成都高工校)、“成都工业学校”、“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成都无机校)、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等13个校名,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成都工业学院。
建国前我校曾举办过染织、应化、机械、冶金、矿业、土木、皮革,通讯、电焊、汽车、航技等专业。建 国后我校曾长期直属国家电子工业部,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本科学校。我校是陈毅元帅的母校(1916-1918年在校学习染织专业)。江泽民同志曾到校视察(1984年),并亲笔为我校七十五周年校庆题词:“发扬优良传统,培养优秀人才”(1988年)。1997年,我校被原国家教委遴选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全国首批27所之一,四川省唯一)。建校99年来,我校从未间断过办学,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校现有普通专科生9755人。设有机械工程、机电工程、电气与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工程、工商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人文社科、外语、体育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11个教学系部。现有6个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和41个专科招生专业,经多年建设,形成了以工为主、以电子机械为主要特色的学科专业结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55人,另有兼任教师10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320人,占比为58%;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2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61人,含二级教授6人),占比为40%。有3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6位省级教学名师;有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4个省级教学团队。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6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人,有省高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18人;还有20人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省劳动模范、省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还拥有机械工程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
学校占地面积968.92亩,校舍建筑面积38.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9.91万平方米。图书馆有适用图书85.5万册,中外文期刊1116种,本地镜像数字图书36万多种,中外文电子期刊数据库2种(内含期刊20200种);2002年在全省本专科高校共同参与的“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工作”评估中,被评为全省专科唯一的优秀级。学校建有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基于万兆主干网的校园网,已形成比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在2006年四川省高校校园网建设检查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我校历来重视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数据库应用与信息管理”、“机床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等5个专业先后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教改试点专业”;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是教育部2001年评审批准的“全国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全国唯一)。“冲压工艺与模具设计”等6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大学英语”等28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形成了以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专业为示范的专业建设梯队和以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引领全校千余门课程建设的良好局面。200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我校获得了全省迄今唯一的15个一级指标全优的评估结论,而且特色和创新两个加分项目也获评估专家组全票通过。
2005年,经多轮评审,我校“校企合作,实现工程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近十年,我校还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三等奖7项。五年来,我校获得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9项,人文社科类奖励8项,获得国家专利23项;科研经费累计达到1279万元,纵向科研立项累计达到156项,其中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2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303篇,被SCI等国际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64篇;撰写出版著作19本;主编教材111部,其中24部为普通高校“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工厂供电》教材的发行量更是超过120万册。2010年,我校学报被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112.2万元,有59个实验室(135个实验分室),其中的14个实验室或分室是与英特尔成都公司等校外单位共同建设的“产学研用”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为“四川省优秀基础课实验室”。建有工位充足、工种齐全的校内教学实习工厂和110个固定的校外签约的生产实习基地。另建有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机械电子、数控、汽车)。建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电加工技术、模具技术)、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1个(性社会学与性教育)。
我校一直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我校学生自1996年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以来共获得国家一等奖11项,国家二等奖25项。我校学生还在英语、机械创新、计算机、数控、模具等类竞赛中获奖200多项。
我校开展的“全国高工专示范校”建设的探索和创新实践,为全国高职高专的教学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1991年我校最早借鉴引进,并将之本土化的北美地区流行的CBE(能力本位教育)模式,影响了一批国内同类院校,CBE模式现在仍然是我国高职高专院校运用最广泛的教学模式之一。
学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所、二十九所、三十所以及长虹、九洲、英特尔(成都)、五粮液、富士康、迈普、京东方、TCL、格力电器、仁宝、纬创等知名企业长期合作。例如,英特尔成都产品有限公司员工中有我校毕业生300多人,占该公司员工总数的十分之一。由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好,毕业生受到社会的认可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5%左右。自开展高校就业率省级统计以来,我校一直是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还被四川省推荐参评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学校投资8亿元建设的郫县主校区,教学、科研及生活条件优良,校园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40%,校园文化和校史博物馆藏品丰富。
我校将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深化改革,紧紧围绕人才培养,以电子机械学科专业为主要特色,继续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培养更多高素质专门人才,努力实现陈毅元帅母校新的历史性跨越。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机械电子工程
物流管理 |
第二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第三批 |
通信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第三批 |
汽车服务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
成都工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TechnologicalUniversity)。第二条学校地址: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大学路三段9号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大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路3段442号普通全日制学生主要集中在郫都校区和宜宾校区就读。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五条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成都工业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预留计划,经学校录取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使用。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第十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考生填报相近专业,如相近专业已录满,则调剂到学校其他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艺术、体育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总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十五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其中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执行。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学费每年预收,毕业时按实际学分结算。第十七条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1周向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九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出国(境)研学奖学金以及创新创业奖学金等校内外奖学金。助学措施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贴、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各类资助办法。开设新生“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入学服务。第二十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工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长虹会堂二楼)咨询电话:028-87992872、87992873、87992367传真:028-87992378学校网址:http://www.cdtu.edu.cn招生网:http://zs.cdtu.edu.cn电子邮箱:cdtu_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