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451-88033300 |
邮箱地址: hkyzsjyb@sohu.com |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
官网地址:
http://www.ust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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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黑龙江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4个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1千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黑龙江科技大学始建于1947年,地处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美的松花江畔,是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院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在66载的办学历程中,培养出10万余名优秀人才。学校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高享誉省内外。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就业50强单位、“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等15项国家级荣誉。
齐全的学科门类 学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项目单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一个“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点,拥有矿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公共管理和安全科学与工程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予权。学校现有工学、管理学、社会学、理学和人文学科等共计51个本科专业,拥有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个国家特色专业;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10个省级重点专业;“煤炭产业”省重点学科群,矿业工程、电气工程和机械工程3个省一级重点学科。
雄厚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89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16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31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达74%。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30人,省教学名师、教学新秀7人。省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15人,聘请教育界、企业界、政界知名人士等150余人为兼职教授。长期聘用企业工程技术骨干200余人为“双师型”教师,直接服务特色人才培养。
特色的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坚持以“大德育、大工程、大实践”教育理念为引领,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形成了以“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为标志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12年位居省内高校前2名,每年有一大批学子走进世界500强企业就业,进入国内、外著名高校读研。在全国大学生航模、外语、数学建模、电子设计、GMC、城市规划设计、计算机等标志性大赛中,多次获国家级一、二等奖,数量和层次均为省内高校领先水平。被教育部评估专家组认定为“重德育、重工程、重实践”的鲜明办学特色学校。
先进的教研设施 学校固定资产2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5亿元。建有“瓦斯等烃气输送管网安全基础研究国家级中心实验室”、“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省重点实验室、采矿工程与矿物加工工程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及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省石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煤炭资源经济与管理”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学校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制造工程中心、现代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中奥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工程实训中心等一批高端平台。建有可供学生实习、生产、实践操作的各类实验室、实践基地276个, 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与机械加工与数控技术、煤炭生产转化与安全技术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以及一批省级研发平台。形成了覆盖所有学科门类的多类型、多载体、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保障体系。
丰硕的科研成果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立足国家、区域、行业战略发展需求,把科研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推进科技工作向“质量性、战略性、组织性、导向性”转型,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01年、2004年、2007年、2010年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2011年获得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2012年获得黑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8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6项;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级重大科技攻关等科研项目394项。
广泛的学术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先后与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奥地利、韩国等国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和科技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国际合作办学的新经验,得到省教育厅的肯定和推广。与美国北达科它大学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几十个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与俄罗斯远东国立理工大学和加拿大北阿尔伯达理工学院、道格拉斯学院实现了合作办学,互派留学生,联合培养人才。
丰富的校园文化 学校以“崇高理想塑造大学生,高尚精神鼓舞大学生,高品位文化陶冶大学生,精品活动引导大学生”为宗旨,以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等为载体,邀请专家学者、文化名人、客座教授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广泛开展各类体育竞赛、书画展、设计展、摄影展、诗歌朗诵、校园歌曲大赛、主持人大赛、舞蹈大赛、辩论赛、演讲赛、健美操街舞大赛、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
目前,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大”教育理念,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为主线,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实施特色发展和协同创新战略,进一步深化办学转型,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内涵,着力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具有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服务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新型科技大学,为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和能源行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采矿工程
环境工程
会计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第二批 |
安全工程 |
第三批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土木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矿物加工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第二批 |
市场营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
城乡规划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第三批 |
通信工程
建筑学
机械电子工程
焊接技术与工程
测绘工程
财务管理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我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黑龙江科技大学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219,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政编码:150022。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政策、规章及各省份招生有关规定,落实学校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三)负责编、印招生宣传材料,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负责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负责按照招生章程录取考生,实行招生阳光工程。
(六)负责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七)负责招生信息网的信息管理及内容更新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录取要求按照《普通高校、军队、公安、公安现役、司法院校政审、面试、体检标准及要求》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需要分配专业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顺序,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分配专业,其他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有精确排位分数的省份,依照“排位分数减去加分”后的分数分配专业。
没有精确排位分数的省份,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投档总分分配专业;其他省份按高考实考总分分配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照语文、历史、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照数学、物理、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成绩高者分配专业。英语、商务英语、俄语等语言类专业不分省份均按照外语、语文、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第十一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采矿工程、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因行业限制只招男生,其它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
第四章
校企合作委托培养
第十五条 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煤集团”)与我校开展校企深度融合,合作办学,并委托我校为其所属四个分公司——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黑龙江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黑龙江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培养专门技术人才。该合作是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校企合作委托培养定向就业项目(以下简称“委培项目”),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本科层次,面向全省招生,录取的校企合作委托培养定向就业学生(以下简称“委培生”)学费、住宿费由龙煤集团承担,龙煤集团并为其额外单独设置奖、助学金,委培生毕业后由相应的委培单位安置工作。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委培项目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委托培养合同书,凡填报委培项目的考生均视为已经通晓并同意委托培养合同书全部规定内容。录取的委培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限内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按时签订委托培养合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委托培养合同书样本在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阅(http://zs.usth.edu.cn)。
第十七条 报考委培项目的考生,在志愿填报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即视为若报考专业均不能满足时,允许学校跨委托培养单位为其调剂专业。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多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条 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黑龙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usth.edu.cn
咨询电话:4009003756
学校网址:http://www.usth.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