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818-2790027 |
邮箱地址: scwlxyzs@163.com |
联系地址: 莲湖校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南坝校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
官网地址:
http://zjc.sasu.edu.cn/
http://www.sa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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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四川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占地面积: 1065 亩 |
创建时间: 1976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四川文理学院创建于1976年,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行列,定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四川文理学院,是目前川东地区唯一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四川省东部重镇达州市,襄渝、达成、达万铁路在此交汇,210、318国道和达渝、达成高速公路贯通全境,河市机场可直航成都、西安、武汉、广州等城市, 交通十分便利。 学院占地总面积近800亩,其中老校区校园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新校区位于风光旖旎的莲花湖风景区,占地面积692亩。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6000多人,成教函授学生近4000人,在职教职工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340余人,正高职称27人,副高职称109人,客座教授25人,外籍教师4人。设有中文、外语、社科、数学、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化学、音乐、美术、计算机科学、初等教育、体育、教育科学与技术等12个系6个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和33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学校面向四川、陕西、江西、湖南、贵州、河南、云南、重庆、河北、湖北、广西等11个省市招生,是一所融文理工经管学科于一体的省属普通高校。 建校30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科研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狠抓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建设,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使课程和专业设置日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院不断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积极引导学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专业实践技能。自1995年组队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来,先后有17个队60多人次获得国家级奖励6项、省级奖励15项,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节和电子设计大赛,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被评为四川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高校文明校园单位”。2003年学校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同年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学联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称号;2004年荣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2005年被授予“十五”期间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主办有省级公开刊物《四川文理学院学报》、《四川文理学院报》,在全国高校及学术界拥有大量读者,不少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SCI、EI等全文转载和收目。近三年来,学校获得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7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8项,教职工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主持或参与编写专著15部,获得市厅级以上社科奖3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7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教师奖。 建校以来,学院共为社会培养了16000多名合格大学生,该院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富有敬业创新精神,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他们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骨干,不少人已经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一些人已成为国内知名大学和研究院、所的教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著名作家、诗人、企业家等,学院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办学声誉。 在谋求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建设,购置了价值3000余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拥有多媒体教室和电子阅览室47间,馆藏图书6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500多种。学院在新区修建了400米塑胶标准运动场和运动场馆,学生宿舍全部实行了公寓化管理,每套寝室配备了独立的学习室和洗手间,安装了校园宽带网,部分寝室安装了空调和闭路电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当前,学院正抓住西部大开发、高等教育大发展和达州市建设西部能源、化工基地的机遇,按照“立足川东,服务全川,辐射周边省市”的办学思路,高举改革旗帜,不断研究和探索本科办学的新路子,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依托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学院办成具有影响力的合格本科院校。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小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InstituteofArtsandScience。第三条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莲湖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南坝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第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文理学院。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2235;信访电话:0818-27901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八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十二条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中发布。第十四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均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四章
录取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录取机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第十六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第十七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并以加分和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第十八条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限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相近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1.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第二十三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省属公费师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七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公费师范、乡村振兴等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第三十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查询网址:https://zjc.sasu.edu.cn(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818-2790027 0818-2790101微信公众号:scwlxyzs电子邮件:scwlxyzs@163.com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3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贷款
6000元/人/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经
2000元/人/年
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申请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经
1500元/人/年
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申请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经
1000元/人/年
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申请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