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
邮箱地址: |
联系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滨河路778号 |
官网地址:
http://zs.lsnu.edu.cn/
|
隶属于: 四川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乐山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始建于1978年。学校地处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乐山市。乐山素有“天下山水之观在蜀,蜀之胜曰嘉州”的美称,是一座有近3000年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这里风光秀丽,古迹众多,经济繁荣,物产富庶,以拥有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峨眉山——乐山大佛而享誉中外,是世界闻名的国际旅游城市。乐山交通便捷,距省会成都高速公路仅有百余公里,成昆铁路穿境而过,大件码头连接长江水运线。乐山 属中亚热带气候带,具有四季分明的特点,城市生活物价便宜,是世界人居典范城市。罕境高速公路仅有一小时囤积乡,大佛、峨嵋册学校位于乐山市城区大渡河畔,东与乐山大佛隔江相望,西与峨眉山遥遥相接;校园依山傍水,树木葱郁,环境优美,是求学与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系科设置较全,设有中文系、外语系、政法系、数学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化学与生命科学系、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教育系等教学系(院)。学校专业设置较全,现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等30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等9门四川省精品课程,面向全国三十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1109人; 建有校外实习基地100多个。2001年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正式招收外国留学生。
学校现有教职工1189人,专任教师676人,教授60人,副教授193人,博士、硕士27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4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常年聘有外籍教师近10名,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师资 结构。学院汉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化学、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含哲学)、工商管理、体育等七个学科已取得了副教授评议权。学校与四川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南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双学士学位学生。
学校占地995亩,二期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建筑面积3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00万余元,图书馆藏书近132.6万余册(含电子图书)。教学实验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生活设施完善。学校高度重视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和运用,建有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千兆校园计算机网络,各类多媒体和语音教室座位数11649个,百名学生配备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近97个。教学用计算机3941台,现代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众多领域。
学校已获省、部、市级科研奖励100余项;在郭沫若研究、苏轼研究、旅游研究、世界遗产保护、胶束催化研究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研究特色;在中药材种植新技术等应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学校建立了世界遗产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还建立了两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和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学校办有《乐山师范学院学报》、《郭沫若学刊》与《基础教育论坛》等刊物。
学校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共四项。学校连续五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学校”,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被中共四川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先进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近几年,我校学生荣获全国数学建模比赛一等奖,四川省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舞蹈《雪域飞歌》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并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汇报演出。学校已连续四年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走教育创新之路;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素质全面、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熟练掌握信息技术的高素质人才。建校以来先后向社会输送了3万多名合格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先后有数百名学生考上研究生。
2006年,国家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考察我院后指出,“学院秉承弘毅自强,艰苦创业,锐意改革,先后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地方培养了大批高质量的师资和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加大教学投入,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这标志我院实现了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师范院校的第一目标。我们将开拓进取,为将学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和地方特色显著的本科院校,并发展成为涵盖文、理、工、教、经、管、法等学科,在同类院校中办学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有教师教育学科优势和相当影响的地方多科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英语
特殊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
第二批 |
生物技术
化学
汉语言文学 |
第三批 |
小学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乐山师范学院2024章程
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乐山师范学院第三条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第四条 乐山师范学院地处世界三大遗产所在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成渝双城经济圈区域中心城市——四川乐山,东望乐山大佛,南临大渡河,西眺峨眉山,北接城市绿心。学校溯源于1940年四川省立乐山师范学校,赓续武汉大学1938-1946年西迁乐山办学文脉,1978年建立乐山师范专科学校,开启高等教育新起点。2000年成为省内首批升本院校。学校坚持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立足乐山、面向川渝、辐射西南汉藏羌彝多民族聚居区,以本科教育为主、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省属一流大学。2006年以良好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2年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并由武汉大学支援建设。2016年起成为四川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列入“优先培育”单位。2023年纳入四川省“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4年作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到教育部。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本科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第六条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三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第八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第九条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预科除外),以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一条除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且口试合格的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主要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三条身高要求1.报考体育类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第十四条普通类专业(含省属公费师范生)的选考科目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作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选考科目的考生。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1)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2)英语专业按照高考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按照高考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余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同分考生录取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3+1+2新高考选考历史类、3+3新高考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工类、3+1+2新高考选考物理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对于仍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能否投档到我校,将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体育类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1.体育类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体育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后,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2.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他省份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第十六条我校今年在四川省招收的省属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定向培养的大学本科生的投档、录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根据武汉大学当年确定的联合培养的专业和名额,在大一年级下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中择优确定联合培养对象。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年级和大四年级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大二年级和大三年级在武汉大学学习。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九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乐山师范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我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乐山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加盖乐山师范学院和武汉大学印章。第二十条学校没有授权、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假冒乐山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276288招生网址:http://zs.lsnu.edu.cn电子邮箱:lstczsb@lsnu.edu.cn学校网址:www.lsnu.edu.cn学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邮政编码:614000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
成绩85分以上,成绩年级50%前。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成绩80分以上,无补考重修记录。
校长奖学金
6000元/人
立人奖学金
5000元/人
校设奖学金
320-1200元/人
素质学分B级以上,无重修补考记录。
优良学风班
1000/班
学术竞赛奖(省级奖励)
50-1000元/人
参加省级各竞赛获得成绩。
学术竞赛奖(国家级奖励)
100-2000元/人
参加国家级各竞赛获得成绩。
专利发明奖
800-10000元/人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精神文明奖
50-800元/人
在校期间,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
师范生免费教育
600元/人/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4000元/人/年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500-1000元
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综合奖学金一等
1200元/人/年
综合奖学金二等
800元/人/年
综合奖学金三等
320元/人/年
单项奖学金
100—5000元
为鼓励学生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冒尖,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根据奖项等级和贡献大小奖励标准为100—5000元不等
邦泰奖助学金
2000-4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