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8-66772145 |
邮箱地址: cdnuzsjyc@163.com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
官网地址:
http://www.cdnu.edu.cn/zjc/channels/12282.html
|
隶属于: 四川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直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1955年创建的四川教育学院。2012年3月,四川教育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改建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389),实现了由成人本科院校向普通本科院校的历史性跨越。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天府之国”腹地成都市。现有人民南路、温江、白果林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教学楼、实验楼、图书 馆、学生宿舍、运动场等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齐全,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现有心理学、计算机科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学前教育学、艺术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汽车应用技术、土木工程以及文科类专业实验(实训)室44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12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7000余万元。拥有南北两个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两个标准游泳池,在建一个室内体育馆。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0多万册,各类报刊2200余种,电子文献4.2TB。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资源丰富,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质条件。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专职教师队伍,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6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320余人。拥有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和省级各类专家30余人,其中有全国知名的作家、教育专家和德艺双馨获得者。拥有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1个。四川省心理学会、省陶行知研究会挂靠学校。近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28项,承担省部级课题31项,在SCI、EI、SSCI等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100多篇。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发展,成都师范学院现已建成一所基础雄厚、学科齐全、特色鲜明、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和法学等学科门类。培养出100多名教育局长、1000多名中学校长、10000多名特级、高级教师、10万余名各类应用型人才。学校设有20个系,2012年招收心理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工程造价、环境艺术设计等36个普通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商管理等30个成人本科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人。
学校是四川省教师教育的主要培养培训基地之一,建有融普通话、微格教学、课件制作、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育、心理教育、班级管理等为一体的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有教师教育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儿童早期发展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建有附属实验学校和附属实验幼儿园。通过学科、队伍、基地、质量工程建设,狠抓内涵发展,办学实力稳步提升。充分发挥长期从事职后教育的优势,搭建培训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的平台,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学校近年来连续三次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95%。高就业率吸引了大批生源,近年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每年均超过招生计划数倍。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以色列、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校际师生交流、合作办学等关系。
学校坚持“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为主体,以培养学前教育、中职师资和经济社会所需人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重视育人环境建设,创立了“师德养成教育、学科专业教学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三位一体的师范生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学、研”服务经济社会的方向,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秉承“爱、真、笃、为”的校训,实践“让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这段生活成为人生有价值的旅程”的办学理念,坚持“高起点、高质量、快发展”战略,致力于“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的目标,为四川省“教育强省和西部人才高地”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第三批 |
成都师范学院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英语
心理学
小学教育
美术学 |
第三批 |
思想政治教育
贸易经济
化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成都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英文译名为ChengduNormalUniversity。第三条学校成立于1955年,1984年更名为四川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单位、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四川省综合改革整体转型试点高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第四条学校现有3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温江校区(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第五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第八条成都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人才培养和就业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按教育部规定的要求预留计划,经学校集体商议后用于调节省份之间的生源不平衡。第十条学校分省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网站发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二条学校按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第十三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四条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六条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时按生源省统一公布的投档规则执行,其中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在四川省招生时要求文化成绩需达到体育类本科省控线上20分(含特征分)。第十七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十八条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十九条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调配到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生源省考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第二十一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成绩(艺术体育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第二十四条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录取期间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录取数据,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对已经录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寄投状态的EMS号。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生源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联络方式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招生咨询电话:028-66772145招生咨询邮箱:zsb@cdnu.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cdnu14389学校网址:www.cd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