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9-81552000 |
邮箱地址: gxxyzsb@163.com |
联系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子午大道中段39号 |
官网地址:
http://www.gxxyzs.com
http://www.gaoxin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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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陕西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占地面积: 1000 亩 |
创建时间: 2006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西安科技大学 是一所历史底蕴厚重、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他的前身是1958年9月以西安交通大学采矿系、地质系及基础课部部分师资与设备等为基础成立的西安矿业学院。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4月,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学校在2004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荣膺“优秀”等级。学校现有47个本科专业;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9个;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重点学科,5个省级名牌专业。是陕西省“文明校园”、西安市“园林化单位”。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社会力量参与,以新机制、新模式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占地面积500余亩,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学院继承了西安科技大学厚重的办学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和利用了西安科技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同时加强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学院从西安科技大学现有的本科专业中精选出部分特色优势专业,作为学院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学科专业。
教学管理与师资 学院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西安科技大学负责,教学管理过程做到科学、规范、严格。学院教学计划编制、教学任务下达、课表编排、成绩管理、图书借阅、教材的管理等实现了信息化网络管理;学院制定了教学信息员制度、三评教制度、教学督导制度等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各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运行。学院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具有良好的教风与学风。学院建立了规范的教师聘任制度,在教师聘任过程中,坚持学术造诣深、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认真负责的教师聘任标准,形成了一支以西安科技大学优秀师资为骨干,企业“双师型”教师和学院专任教师为辅助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实践教学 学院注重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与职业素质的培养,坚持开放办学和教育创新,使学生毕业后适应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一线需要,成为不同职业领域内的高级专门人才,并为学生继续深造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和教学环节设计等方面,注重共性与个性、统-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培育多层次、多形式、个性化的育人环境,为学生个性化发展和扩大学生知识面,强化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创造条件。
学院建有现代化的物理实验室、语音室、电路电子实验室、单片机实验室、传感器应用实验室、自动化实验室、电子系统与集成电路实验室、工程造价实验室、财务管理实验室、摄影平面输出实验室、测绘工程实验室、制图模型室、平面设计实验室、建筑材料实验室、电工电子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体质检测室等基础和专业基础实验室,满足实践教学需求;学院的专业实验室建设按照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能训练为一体的建设思路,密切与科研产业相结合,建立了诸多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实验室,与国内许多大型企业联合设立了实习实训基地;与许多世界著名企业如Mentor Graphic、Cypress等公司合作在学院内建立了联合实验室。
实习与就业 学院依托自身产业集团在信息、机电、建筑、能源等行业的资源优势,结合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专业特点,在北京、上海和长三角地区、深圳及珠三角地区、陕西、山西等地区建立了8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使学生在毕业前就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行业从业经验,从而促进学生的高质量就业。
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院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院校、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已与美国特洛伊大学、美国劳伦斯大学、美国墨西哥州立大学等10余所大学联合实施“1+2+1”人才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美国大学本科学历文凭和我院的本科学历文凭,目前已有部分学生通过该项目赴美学习。
发展规划 面向未来,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西安科技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自身产业资源,引入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实施高效严格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品牌强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强化素质教育,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己任,努力把学院建成专业优势明显、社会服务功能强,以工科为主,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综合型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第二批 |
工程造价
财务管理 |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余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本、专科专业48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分数级差,全部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院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组)志愿须满足我院在该专业类(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或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22〕32号文件要求,省内招收的播音编导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引进外方课程门数占全部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学生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联合培养,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颁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颁发的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软件技术(专科专业,专业代码:510203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三年,引进外方课程门数占全部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学生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和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条件后,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颁发的软件技术专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同时获得外方“课程结业写实证明”。毕业之后学生可选择赴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学习一年,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学校资助
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800元/年/生;
单项奖:学习单项奖、自强不息奖、文体积极分子奖、精神文明奖、优秀学生干部等。
勤工助学:学院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抄送主管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位证书。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咨询电话:029-81552000 81552001(传真)
第二十七条 学院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学院官网:http://www.gaoxinedu.com
招生网址:http://www.gxxyzs.com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考生谨防上当受骗。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上学年智育成绩平均达到8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助学金(一档)
3500元/人/年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二档)
25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1000元/人/年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德、智育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综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各专业人选,并报学校审批。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700元/人/年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德、智育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综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的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德、智育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综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的
优秀学生干部奖
100元/人/年
①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在各方面起到表率。
②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全专业50%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③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学习单项奖
200元/人/年
①本学年校级各种学习竞赛中获第一名者;省、部级以上竞赛取得名次者;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成绩为优秀者。学生个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②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在专业排名的50%之前。
③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自强不息奖
100元/人/年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自强自立、积极奋进、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且有突出事迹。
③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50%之前。
④ 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
100元/人/年
① 担任社会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 效显著者。
② 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精神文明奖
100元/人/年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救人、救灾、拾金不昧、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受到院级以上单位表扬者(包括院级)。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或他人书面推荐。
②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文体积极分子奖
100元/人/年
① 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对开展体育锻炼、活跃文娱生活起到带头作用。学生个人根据实际情况 提出书面申请。
② 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50%之前。
③ 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易简新媒体奖学金
1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