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021-39966101,021-39966020 |
邮箱地址: crisgong@hotmail.com |
联系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
| 官网地址:
http://www.sthu.edu.cn/
|
隶属于: 上海市教委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于2005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校,由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天华教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一所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制四年,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毕业证书。上海师范大学负责培养目标、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组织工作。学院首期总投资已达到4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570亩,教学设施先进,运动场地宽敞,校园环境优美,四周天然河道环绕,绿树掩荫,是现代大学生理想的学习场所。生活区由上海天 贤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和管理,学生公寓内空调和热水器等设施齐全。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工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四个学科,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英语、日语、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前教育等十六个专业,在校生2035名。
师资队伍 学院组建了一支职称与学历并重、教学经验与实践能力并重、可持续发展的专任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占40%,具有研究生学历占74%,学院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实力雄厚,所有系主任均为教授、博士或硕士生导师,分别来自上师大、交大、同济、华师大、上外等重点高校,是一支高水平的多元化队伍。
人才培养 “专”指学生的就业能力,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毕业后能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通”指学生的发展后劲,学院对外语、计算机和数学进行强化训练,要求学生掌握时事政策、科学前沿、经营之道和文学艺术的关键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素养。“雅”指学生的道德智慧,通过学习圣贤经典,培养学生高尚的人格和优雅的品位,使其成为一般社会成员的榜样。
学生管理 学院建立了两支学生管理队伍,相互配合,共同培育优良校风。一支是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正辅导员队伍,主要承担学生的思想教育,建立良好学风,教育学生做人;另一支是由海军陆战队退役士官组成的副辅导员队伍,纪律作风过硬,军事技能高超。主要承担学生军训常态化及成果巩固,克服消极因素,确保校园平安。
教学成果 学院首届学生参加上海市计算机一级统一考试,及格率高达99.1%,参加上海市计算机二级统一考试,成绩高于全市平均分数,提前半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为85%。第二届学生在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新建本科院校高等数学统测中,成绩超过全市平均分数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层次
¾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¾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¾民办高等学校¾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以及隐瞒病情病史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投档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 非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级招办投档原则,在其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对投档线上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投档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三、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0元;机械电子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视觉传达设计(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英语(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通信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金融数学(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国际商务(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财务管理(双语教学,国际注册会计师培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特许金融分析师培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人工智能(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 48000元;汽车服务工程(德语教学双证)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应用心理学(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6000元,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1-3996626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thu.cn咨询电话:021-39966101
十六、其他须知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 1 |
37人工智能 (含机器人控制、智能系统开发、人工智能教师方向)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3000元/年
上海市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生
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的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优先;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曾获得学院奖学金或者专业内绩点排名前列。
冯水康奖学金
2500元/年
基本条件(具体要求以当年评选细则为准):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测评达到规定要求;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担任过班助理且工作出色的同学;(2)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责任制中成果突出;(3)生活困难,但有通过个人努力自我解困意识和行动的同学。
特等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符合当年一等奖学金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年各考试科目总评成绩90分以上,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2)在市级(含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学术型及智力型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在科技、学术方面有较大的创新成果者。
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根据该学年各考试科目的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同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综合测评的名次,根据评奖的比例、名额确定可接受评审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同时达到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学年体育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根据该学年各考试科目的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同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综合测评的名次,根据评奖的比例、名额确定可接受评审学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同时达到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学年体育成绩合格;
三等奖学金
500元/人/年
根据该学年各考试科目的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同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综合测评的名次,根据评奖的比例、名额确定可接受评审学生。三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同时达到考查科目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学年体育成绩合格。
单科成绩一等奖
300元/人/年
单科成绩奖由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核定,每专业选定三门专业核心考试科目,其学年总评成绩各专业年级第一名者,获得一等奖。
单科成绩二等奖
200元/人/年
单科成绩奖由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核定,每专业选定三门专业核心考试科目,其学年总评成绩各专业年级第二名者,获得二等奖。
单科成绩三等奖
100元/人/年
单科成绩奖由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核定,每专业选定三门专业核心考试科目,其学年总评成绩各专业年级第三名者,获得三等奖。
竞赛优胜奖
200元/人/年
当学年在市级(含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学术型及智力型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考级考证奖
100-300元/人/年
当学年取得高于学校同期教学要求的各类与专业有关的职业能力证书者,根据证书的类别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