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紧邻山西财经大学主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现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财政学、法学、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社会体育共19个普通本科专业。设有经济贸易系、财政金融系、管理系、财务会计系、文法系、基础 教学一部和基础教学二部共7个系部。目前在校学生7500余人。学院依托山西财经大学独特的品牌优势和优质的教学资源,教学活动全过程由山西财经大学的教师完成,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本科学历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是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中应运而生的一所新颖的财经类高等学校,学院秉承山西财经大学“修德立信,博学求真”的校训,发扬明礼诚信,艰苦创业的晋商精神,为学生的成长营造宽松的人文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平台,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财经管理类专门人才。
学生在学院就学期间,可共享山西财经大学的图书资料、实验设备、文体设施等教学资源,在文明健康的学习氛围中,愉快地度过四年大学生活,为将来的考研、就业及事业的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建设成为一所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独立学院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现代化大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的教学型高等院校。
学院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79号
邮政编码:030031
网址: http://www.schsxy.com
http://www.sxufe.edu.cn
http://www.sxcjdx.cn
E_mail: hsxyzsb@126.com
联系电话:(0351)7654226 7654228
高校招生章程-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79号
邮政编码:030031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学校代码:13608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黄志建 院长
第一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的分配按照学院的办学能力和社会对我院专业的需求进行分配,达到办学能力和社会需求专业相一致,合理制定招生计划。
第二章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同分段考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
(二)投档比例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三)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专业清的方式确定专业;
(四)投档到我院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
(五)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的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规则执行;
第四章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院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第六章
、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学费标准
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计划;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凡符合学院毕业要求的学生,均以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名称颁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明专科起点本科毕业,学制两年。其他证书内容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填写。凡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均以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资助政策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岗位。
第九章
、联系电话、网址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
联系电话:(0351)7654226、7654558
传真电话:(0351)7654228
网 址:http://www.schsxy.com
新生一经录取将在学院一号教学楼电子屏和学院招生网页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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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招生人数 |
选科要求 |
学费 |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
2000元/人/年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其中,第四学年(专升本第二学年)不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只评定单项奖学金。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爱国爱校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在做好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国家标准。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
单项奖学金
100-5000元
学生以团体或个人身份、以学院名义或代表学院参加的国家及山西省各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竞赛活动
特殊贡献奖
不定
学生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党和人民的赞扬,社会影响较大者(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抗洪救灾),均给予奖励,以学院下发文件标准发放
国家奖学金
8000/每人每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可以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每人每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可以申请。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每人每年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贷款
6000/每人每年
家庭经济困难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1400元/人/年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其中,第四学年(专升本第二学年)不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只评定单项奖学金。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爱国爱校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在做好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国家标准。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900元/人/年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其中,第四学年(专升本第二学年)不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只评定单项奖学金。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爱国爱校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在做好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国家标准。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其中,第四学年(专升本第二学年)不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只评定单项奖学金。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爱国爱校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在做好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国家标准。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