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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 |
| 官网地址:
http://xhzs.cumt.edu.cn/
http://xhxy.cumt.edu.cn
|
隶属于: 江苏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33 |
博士点: 17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 占地面积: 1555 亩 |
创建时间: 1999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矿业为特色,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目前,学校设有22个学院,60个本科专业;有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一 级学科博士点,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4个部级重点学科,8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学科及5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现有教职工3100多人,拥有13名院士(其中外聘6名院士担任相关学院的院长)。在1700余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17人,副教授478人;博士生导师273名、硕士生导师651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60%。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是中国矿业大学以新机制举办的独立学院,在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办学。该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55亩,校区内有完备的教学研究设施,有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8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低碳能源研究院和物联网(感知矿山)研究中心。有藏书226万册、数字图书89万册的图书馆,以及能够满足20000名学子学习、生活需要的配套齐全的文化、体育、生活设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学院共有普通本科学生7500多人。
学院依托中国矿业大学雄厚的学科和教学优势办学,以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现设经济与管理系、机电与材料工程系、信息与电气工程系、建筑与安全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外国语言文化系、文学与艺术系7个系,26个专业,其中理工类专业15个,经济管理类专业5个,文学、艺术、外语类专业6个。建立了完善的专业建设体系,质量监控系统,确保教学质量。
多年来,学院坚持“学而优则用,学而优则创”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厚基础、精专业、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体系和注重实践、注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学院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与多家国外知名大学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引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
学院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丰富多彩的学术文化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在国际、国家及省市多次举行的学科竞赛中取得骄人成绩。共获得各级各类奖项680项,其中,国际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国家一等奖26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53项、优秀奖60项;华东赛区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江苏省特等奖2项,一等奖42项、二等奖128项、三等奖182项;苏北地区一等奖20项、二等奖42项、三等奖60项。此外,学院毕业生考研成绩显著,十年来一直保持着录取率6%-8%的较好成绩,进入同济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名牌院校继续深造。
面对未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依托中国矿业大学的整体教育资源和办学优势,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按照“稳步发展、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发展思路,把徐海学院建设成管理水平先进、特色鲜明、和谐稳定、文化氛围浓郁、教学质量较高的独立学院。
近4年学生主要获奖情况:
2013年
在2013年国际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
在第十七届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中国赛区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2项。
2012年
在2012国际空中机器人大赛中,获得最佳表现奖;
在2012年国际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国际二等奖2项;
在2012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中,获得一等奖8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12项,其中获得双足竞步机器人项目冠军,获得机器人搬运比赛标准平台组项目季军;
在2012年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1项,江苏省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在全国第五届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1项,江苏省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 ;
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
在第四届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7项;
在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2项、优秀奖1项;
在第三届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1项,江苏省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4项;
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杯智能汽车竞赛(华东赛区)中,获得二等奖3项、优秀奖2项;
在华东地区高校第一届数字动漫艺术大赛中,获得铜奖1项(金奖、银奖空缺)、优秀奖2项;
在江苏省第十一届高等数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2项、二等奖33项、三等奖47项;
在2012年江苏省土木工程大学生结构建模大赛中,获得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
在2012年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江苏省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2项;
在第五届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中,获得江苏省二等奖2项;
在2012年“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江苏赛区比赛中,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在第九届苏北数学建模联赛中,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2项。
2011年
在2011年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在2011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2项、江苏省二等奖2项、江苏省三等奖2项;
在2011中国机器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7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
在2011年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1项,江苏省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
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全国总决赛中,徐海电磁一队荣获电磁组一等奖;
在201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
在第三届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16项;
在2011年江苏省土木工程大学生结构创新大赛中,学院选送的3件作品分别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在2011年江苏省机器人大赛中,共获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3项;
学院的15个实践创新项目入选2011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
在江苏省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中,学生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在第八届苏北数学建模联赛中,学院共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8项。
2010年
在2010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中,学院两支参赛队伍全部获奖,其中徐海一队获得了交叉足印竞步机器人组冠军,徐海二队获得狭窄足印竞步机器人组一等奖;
在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总决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2项、优胜奖12项;
在2010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中,学院获得数字表现组全国二等奖,工业工程组全国三等奖;
在第三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获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
在首届国际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三等奖1项,江苏省三等奖3项;
在江苏省第十届高等数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23项;
在第七届苏北数学建模联赛中,获得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7项;
在第五届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华东赛区竞赛中,获得三等奖4项;
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学院代表队获得江苏赛区总决赛(本科组)一等奖。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是中国矿业大学以新机制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作为独立学院办学,是江苏省最早批准办学的独立学院之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方案等。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等。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3995171。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计划。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条 学院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一条 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贵州省、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等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2024年选考科目和合格性考试要求。第十二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1.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河北省、贵州省、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按照“专业(类)+院校”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3.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4.山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省: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6.学院认可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1.学院开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艺术类专业,2024年面向江苏省、安徽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招生。2.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要达到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投档成绩计算按所在省级招办明确或默认的办法执行。3.进档考生按其所在省份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时,英语专业报考外语语种需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考生入学后通识外语必修课程可根据高考语种选择英语、俄语或日语,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各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设置和使用预留计划。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政策等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相关文件处理。第十八条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学院2024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跨境电子商务)18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安全工程、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20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22000元/人·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院具体标准为:800元/人·年。第十九条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各类助学项目保障学生成长成才。以上奖助学金单人最高奖励额为8000元/年。
第六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级招办、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网站:xhzs.cumt.edu.cn、官方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ID:xhxyzsb)查询。第二十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录取联系方式:电话:0516-83884716、83884717、83884718、83884719官方认证QQ群:61484298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邮编:221008)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发布之日起生效。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
3000元
符合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突出;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科技活动,有创造发明或课外科技成果者;③关心和支持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院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经专家组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⑵除上述条件外,还应该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或在文体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中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三、四年级非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1800元
基本素质测评成绩优秀,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按发展素质测评成绩的高低确定。(基本素质测评视为优秀的标准:①基本素质测评得分不低于80分;②品德测评得分和身心测评得分均不低于80分(良好以上);③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占专业前10%)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1400元
基本素质测评成绩良好及以上,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按发展素质测评成绩的高低确定。(基本素质测评视为良好的标准:①基本素质测评得分不低于80分;②品德测评得分和身心测评得分均不低于80分(良好以上);③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占专业前20%)
工商银行奖学金
400元
第二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在班级内的名次比第一学期有明显进步者
学习优秀奖
800元
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占专业前10%,必修课无不及格
优秀学生干部奖
400/600元
①在学院各级学生组织中任职满一年且测评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干部中评定,奖励标准为每人600元;②在班级中任职满一年且测评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干部中评定,奖励标准为每人400元。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
400元
学院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个人社会实践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
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400-800元
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表现优秀的学生,或是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文艺、体育活动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课外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奖
400-800元
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由院教务处、学工处共同认定比赛的级别,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比赛的性质、参赛范围、参赛层次、组织机构等因素确定获奖等级。
课外文化活动先进个人奖
400-800元
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由院教务处、学工处共同认定比赛的级别,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比赛的性质、参赛范围、参赛层次、组织机构等因素确定获奖等级。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
400元
在对内、对外宣传我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奖
400元
品德测评为“优”,且有突出事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