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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
官网地址:
http://www.d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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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贵州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安顺学院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组建、国家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其前身是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主校区位于举世闻名的黄果树瀑布以东40公里处的甲级开放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安顺市的娄湖湖畔。
我院校园占地450余亩。校舍面积12万余平方米,有400米跑道标准运动场1个、200米跑道运动场1个、篮球场15个。我院是世行贷款项目单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770余万元,藏书58万册(含2 0万册电子图书),期刊种类600多种。学院教学用房充足,建有物理实验大楼、化学实验大楼、综合教学大楼、电教综合楼、音乐楼等。有网络中心1个,教学用计算机1000余台,多功能、多媒体和语音实验室1429座,实验室30间,生产实习车间1栋,琴房若干间。建有现代化的电子图书及图书检索系统,已建成千兆校园网,拥有较完善的现代化多媒体电教设备,目前已有70多门课程使用CAI教学。
学院现有十个系(中文系、政史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环境资源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行政管理系)、五个部(特师培训部、综合教育部、成人教育部、马列教学部、大外教学部)、八个研究中心(网络中心、图书资料中心、物理实验中心、化学测试中心、电教中心、心理测量与咨询服务中心、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贵州省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两个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屯堡文化研究所)、一所附属高级中学。
学院现开设有文学、理学、教育学、法学、管理学、工学等6个学科门类的本、专科共33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4960余人,成人本、专科函授学生1000余人,附中在校生1570人。教职工总数457人,专任教师319人,其中教授14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7人,讲师119人,聘请教授及专家35人,常年聘有外籍教师5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职工75人(博士1人、在读博士4人),在读硕士23人,有留学归国人员6人,市管专家5人,省“跨世纪人才”1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管专家2人,享受省级特殊津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这是我院一以贯之的中心工作。为做好这一中心工作,我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对师资的培养培训力度,在继续做好“教授工程”的同时,努力做好“学位工程”。坚持以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要求教师要以道德、学术、育人为本,切实履行好“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要求学生要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本,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高度重视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学习、生活张弛有度,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毕业生求职考研管理有序。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办学定位,以爱心体现责任,以诚挚体现品质,以表率体现师德,努力做到“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牢固树立“教学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充分借鉴我院多年来办专科积累的好经验,转变教学观念、更新教育思想,突破单纯师范专科教育思想的束缚,正确树立办本科教育的质量观、人才观、教学观和发展观。依托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强劲势头和我院所拥有的全省唯一的特殊教育专业、屯堡文化研究的科研基础,将旅游管理专业、特殊教育专业作为特色专业,进一步做好屯堡文化乃至黔中文化的研究工作,为繁荣地方文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多纬度、多形式的开放办学。与爱尔兰国际健康教育组织合作的特教无偿援教项目已进行十年,并已签订了下一个十年的合作计划,与美国教育咨询服务机构国际学校项目合作良好,与爱德基金会合作的师资培养培训项目进展顺利。学院长期聘有外籍教师、国内高校知名教授和管理部门具有高级职务的专家在校任教或讲学。近年来,先后邀请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著名数学家杨忠道教授,美籍学者美国戴勒威尔(DELAWARE)大学蔡金发博士,美国坦布尔大学博士、1997年中国求是基金获得者、美籍著名数学家周家足教授,美国专家、教授洛雷塔·葛拉茨阿诺·布茹宁、Laura Ieigh Smith,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著名教授冢田诚之先生,中科院院士、著名数学家杨乐,中科院沈阳金属研究所研究员赵惠田,著名计算机教育专家、清华大学谭浩强教授,贵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李祥教授等到校讲学。多次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深造,与国内知名大学开展学术交流。
学院重视学科和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近五年来,我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级科研项目27项,合作研究的国家级课题或项目5项,省级课题或项目8项,国际委托及合作项目3项。我院教师出版了30多部学术专著,主编或参编了80余本教材,发表了学术论文1200余篇,其中有多篇论文发表在SCI或国内核心期刊。有近二十名教师的专著、论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成果奖、高校社科成果著作奖等奖项。
多年来,我院的建设发展得到了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先后九次被中宣部、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学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2003年省教育厅对我院计算机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基础实验室和特殊教育办学、教育干部培训基地进行评估后给予了高度评价;我院是贵州省高校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贵州省绿化先进单位,安顺市绿色学校,贵州省国防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先进教工之家,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接受国家、省、市对我院各项工作的评估、检查数十次,均得到高度评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巩固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我院将一如既往发扬多年来形成的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学科建设为主线,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质量和特色建设为生命,努力培养务实、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优质的教育资源形成竞争力,以优秀的毕业生促成较高的就业率,以优良的教学质量办好学院,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促进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特殊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第二批 |
农学 |
安顺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安顺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ANSHUN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4152010667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普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4年拟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仅面向贵州省招生。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不设置本科预留计划。
第七条 学校继续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包含:“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植物生产类”(含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学、植物保护)。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第九条 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第十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生源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0%以内,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该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从高到低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2+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班按专业招生,入学后编入相应专业就读;少数民族预科按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升转到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专业特殊要求
(一)按大类招生专业,考生按专业类填报志愿,学校按专业类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二)学校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有外语语种限制外,其他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三)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6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且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40%。
(四)体检标准和体检受限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类、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明显身体缺陷。
(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5CM、女生身高达158CM;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在我校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内设的各类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安顺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33245016
监督电话:(0851)33413024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邮政编码:561000
微信公众号: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zjc10667)
电子邮箱:zjc10667@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gzw.a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