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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zb@wxu.edu.cn |
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68号 |
| 官网地址:
http://zs.wxu.edu.cn/
|
隶属于: 江苏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是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多学科的本科普通高校,荣获“全国十佳”、“‘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江苏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无锡市文明单位”、“无锡市安全文明校园”、“无锡市先进科技工作者之家”等荣誉称号。我院领导在全国独立学院网络视频大会上,作为全国300多所独立学院的代表作大会典型发言,当选为全国独立学院协作会理事长、全国工商联民办高教 协会副会长。江南大学是进入国家教育部“211工程”的百年名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质的办学条件。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充分依托其优势,今年面向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安徽、湖南、福建、上海、北京、重庆等12个省市招生。
★ 先进的办学理念 多元的成才机会
学院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魂、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专业设置按社会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科学预测、超前设置热门专业。2008年学院设置35个专业及方向。
学院实施“一本多证”制。四年学习,不仅可使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还可通过相应考试获得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多种技能证书,成为热门的、紧俏的高级人才。我院学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艺术设计和动漫设计金奖、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一等奖。我院是“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授权培训(考试)定点机构、信息外包人才培训基地、中国电子视像“数字艺术设计师”技术资格认证授权单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学院开设ACCA班、CMA班、CAMA班,培养国际高级财务管理人才。
★ 优美的学习环境 浓郁的大学氛围
学院坐落在江南大学梅园校区,依山傍水,占地1000多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位于国家级大型森林公园中心,环境优美,具有百年名校浓郁的学术氛围和优美的育人环境,是大学生理想的学习、生活场所。
学院交通十分便捷,多路公交车从校门口可直达市中心、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 优质的教学资源 优良的教学质量
学院具有数量充足、优质齐备的教学、实验、文娱、体育和生活设施。学院由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原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樊明武教授任院长。学院的任课教师,80%由江南大学的优秀教师担任,并拥有一大批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造诣深厚的资深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各系主任均由专家、教授担任,教学质量和管理由江南大学负责,确保教学质量同江南大学保持一致。
学院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的高校缔结姊妹学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学术交流。
★ 独特的区位优势 就业的理想沃土
学院位于无锡市区,地处长江三角洲都市圈中心腹地,工业先进、科技发达、商贸繁荣、人文荟萃、社会文明。无锡是全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里是读书、成才、就业的理想沃土!
学院的董事单位威孚集团(上市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地区数千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太湖学子可优先被学院的董事单位录用,确保高质量的就业率。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会计学
机械工程
物联网工程 |
| 第三批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视觉传达设计 |
无锡太湖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无锡太湖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 学院简介:
学校全称:无锡太湖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68号(邮编:214064)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无锡太湖学院招生网站(http://zs.wxu.edu.cn)查询。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2、非高考改革省份按各省级考试院规定的投档规则投档,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以传统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专业),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上海、浙江、天津、北京、海南、山东等(3+3)高考改革省(市)份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设置要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以专业报考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其他高考改革省份录取时在满足同一科目组要求的报考专业间按照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江苏、河北、辽宁、湖南、湖北、福建、广东、重庆等(3+1+2)高考改革省(市)份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设置要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以专业报考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其他高考改革省份录取时在满足同一科目组要求的报考专业间按照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市)最低录取合格控制线。①高考改革省(市)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设置要求:以专业报考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其他省(市)录取时在满足同一科目组要求的报考专业间按照录取规则进行专业调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②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以专业分投档省市,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7、我校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日语。其余专业不限高考应试外语语种,大学期间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8、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全英文教学,对英语水平有较高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9、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10、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11、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12、综合评价使用办法:在按照同分比较办法排序后,仍然相同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份考生,按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13、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四章
、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且取得相应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无锡太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无锡太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
六、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入学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以书面或电子函件形式向录取所在学院请假,说明原因。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按我校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其入学资格。
3.我校各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各省级考试院网站或无锡太湖学院招生网。
4.被录取的学生可通过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或我校的招生网查询录取状态,我校将用邮政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基本收费项目: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8)70号)。中外合作办学办学专业收费依据(苏发改收费函(2020)307号)。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标准如有调整,则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八章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政策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509888、85522008、85503999
传 真:0510—85509888
监督电话:0510-85530922
网 址:http://www.wxu.edu.cn
中文网址:无锡太湖学院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属无锡太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