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834-2580038,0834-2580029 |
邮箱地址: xcac-zsb@163.com |
联系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
官网地址:
https://www.xcc.edu.cn/xcxy_zsw/index/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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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四川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学校性质
西昌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1939年北洋大学工学院内迁至西昌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距今已有7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面向全国二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15500余人。
地理位置
学校地处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西昌市。西昌是全国知名的旅游胜地,这里山川秀丽,风景如画,四季如春,是“ 一座春天栖息的城市”,被称为“月亮城”。西昌还是卫星升起的地方,被誉为“航天城”。
交通条件
西昌交通十分便利,四通八达,航班、铁路、公路可通至全国各地。成都至西昌:高速公路4小时,飞机50分钟,火车夕发朝至。学校内至繁华商业市区均开通城市公交车。
校园环境
学校占地面积1851亩,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已建成园林式生态文化校园,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 “园林式校园”称号;校舍建筑面积36.87万平方米,分南、北、东、西四个校区。南、北校区为主教学区。南校区坐落在国家4A级名胜风景区泸山脚下,邛海之滨,北校区位于高速公路出口附近,机场路旁。
专业建设
专业设置详见专业设置一览表。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7个;作物学、园艺学、彝语言文学学科取得教授评议权;拥有16门省级精品课程,60门院级精品课程;农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水利水电工程、动物医学、园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被评为“四川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
师资力量
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99人、副教授253人。作物教研室教学团队、基础生物教研室教学团队、畜牧兽医专业实践教学团队、彝汉双语教学团队被评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
办学条件
图书馆数字资源量7930.5GB,生均图书拥有量在四川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4亿元;现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生物实验教学中心、土木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
就业情况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0%以上,居全省高校前列。自2005年至今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5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选活动中,西昌学院连续5次被评为“四川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普通专业: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考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出档的考生原则上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艺体专业: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省控线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投档,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农林类专业的考生,可享受加10分后投档录取的照顾政策(学校志愿、专业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方可享受优惠政策);农林类专业包括:本科:动物医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农学、烟草、土地资源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园艺、风景园林、农村区域发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科:畜牧兽医、园林技术。2012年,部分未上我校调档线的考生,享受这一加分政策,录入我校。
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策,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在加分投档中,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优惠政策,不能累积计算。
少数民族预科及彝文类专业按当年实际投档情况从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投档分数为考生实际考分。
2012年四川省的录取控制线
本科(本二批)控制线:文科 454分、理科445分;美术类本科文考320分,艺术210分;音乐学本科文考260分,艺术分245分;音乐学(音乐舞蹈)本科文考260分,艺术240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本科文考300分,体考 70分;专科第一批控制线文科为405分,专科理科为392分;艺术类专科文考160分,艺术为180分;体育类专科文考180分,体考分65分;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文科354分,理科345分;少数民族专科预科文科305分,理科292分。
考生须知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工科类专业4100元,体育类专业44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舞蹈)8000元,广告学、艺术设计6000元,建筑及城规类5500元,其余专业3700元;专科专业:建筑类5500元,工科类专业4100元,电脑艺术设计6000元。其余专业3700元。
奖助学金情况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获得者每年8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次:三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一档2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生5000元;国家助学贷款:考生主要在生源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
另有多种国内外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2012年我校共向学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600多万。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电子商务 |
第二批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第三批 |
农学
动物科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园艺
水利水电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动物医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第二批 |
小学教育
土木工程 |
第三批 |
工商管理 |
西昌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招生“阳光工程”。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University(英文名)第四条 办学地址安宁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邛海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第五条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办好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教育。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第八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834-2580038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615013学校网址:https://www.xcc.edu.cn招生信息网:https://zszhpt.xcc.edu.cn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34-2580111;学校设置招生考试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258004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安排当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十六条 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主要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七条 学校的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我校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专业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彝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第二十条 我校2024年在四川省招收公费师范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本校相关专业学习。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体育类运动康复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相应批次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