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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sqzb@xxmu.edu.cn |
联系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688号,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长江大道西段 |
| 官网地址:
http://zs.sqmc.edu.cn/
|
隶属于: 河南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成立于2003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49]号) 确认为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医学类独立学院。学院是河南省独立学院协作会秘书长单位,中国医药类独立学院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单位和高等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3000余名。
按照教育部二十六号令要 求,本着建设一所高水平、高质量独立大学的共同愿望,2009年2月新乡医学院与中美集团(北京)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分两期共投资6.8亿元共同建设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由此掀开了我院建设发展的新的一页。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办学条件的相关要求,将建成规划总面积达1400亩的现代化校园,为培养更多医学高级人才、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办学九年来,学院秉承“全面适应社会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培育医学英才”的办学指导思想,突出办学特色,合理专业设置,严格规范管理;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前期趋同,按需求、高素质、后期分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理念、拓展办学思路,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实务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依靠母体学校的良好办学声誉和优质教育资源,依靠投资方的广泛社会影响及雄厚财力支持,学院获得了快速健康发展,步入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办学之路,已逐步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型高等医学院校!
学院环境优雅、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教学楼、实验楼、多媒体教室与图书馆以及设备先进配备完善的医学实验室、语音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等,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临床实际工作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代化学生公寓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学院与新乡医学院建立了良好的资源共享机制,通过返聘新乡医学院老教授、聘任新乡医学院高职称、高学历的一线教学人员及聘请新乡医学院非直属教学医院中富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员作为专业课教师等多种途径,合理解决专业课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以教学院系管理为基础,以教学督导团为指导监督机构、以学生信息员为信息来源、以双优评选为保障、以教务部为监管调控中心的全方位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建有实践教学基地74所,开展“早期接触临床、早期接触科研、早期接触社会”的三早教学改革试验,建立“课间见习、暑期见习、临床实习”的全过程实践教学模式;同时与美国加州医药大学、阿塞兹太平洋大学开展交流活动,与台湾美和科技大学、中华医师科技大学、台北海洋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了姊妹学校关系,通过北京乐才咨询有限公司与日本板桥医疗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书,与美国克莱蒙特大学、台湾经国管理及健康学院、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埃及开罗大学、哈萨克斯坦塞米伊州立医科大学达成合作交流协议的初步意向;聘请了原中山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延保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政协委员赵玉芬院士,河南省食管癌重点开放实验室主任王立东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冯向东博士等20 名国内外著名学者为特聘或客座教授。
学院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根据河南省乃至全国对医学及医学相关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发展趋势,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已初步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有专升本教育、专科教育的办学体系,构建了以医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办学结构。学院现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及英语等18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设有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及医疗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及老年服务与管理等9个专科专业。
学院以努力创建现代大学管理体制为目标,以当前办学和发展建设需要为依据,于2012年11月完成党务办公室、学务部、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团委、院长办公室、发展战略与考核部、教务部、总务部、财务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资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图书馆、基建部等17个职能部门调整,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学院建设与发展的要求,学院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近年来,学院办学实力逐步增强,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斐然,学院生源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2012年我院本科第一志愿上线率理科186.3%,文科164.5%;理科录取线443, 超出省控线52分;文科录取线478,超出省控线31分。本科毕业生考研连年取得佳绩,在选调生、应征入伍等方面都有着骄人的成绩和突出的表现。先后邀请到王立群、王立东、周文顺国内知名学者到校举办讲座。学院教育教学活动曾被“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十多家国家和省级媒体报道。我院学生曾连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河南赛区)特等奖,一等奖。学院积极建设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设有大学生艺术团和篮、足球队及学生各种协会和社团等,“科技文化艺术节”,“三全风采展示周”等为学生展示自我搭建平台。“让每一位学生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成为最有价值的应用型人才”是学校的教育目标。2005年在教育部对独立学院教学条件专项检查中获得“优秀”评价,2007年在河南省教育厅独立学院德育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格次。2010年行风评议活动中,在全省15所民办本科院校中排名第一,被授予“2010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我院顺利通过河南省学位委员会专家评估验收,成为独立学院中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我院还荣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十佳优秀独立学院”、“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河南考生心目中的理想高校、“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河南发展(成长)最快的院校”、“全省首批优质民办教育资源”、“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成为“中国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
2013年我院招生计划4508人,其中普通本科2840人,专升本928人,专科740人;面向河南、河北、重庆、四川、陕西、山西、江西、天津、山东、内蒙古、湖南、海南、福建、广东、新疆、安徽、辽宁与湖北等18个省份。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颁发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阳光招生”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欢迎莘莘学子报考我院!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 邮编:453003
联系人:王洪兴 李一光
联系电话:0373-3029972 3831880(传真)
E-mail : sqzb@xxmu.edu.cn sanquan@xxmu.edu.cn
网址:http://www.sqmc.edu.cn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民办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机关调查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违纪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办法的地区,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二十条对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二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五章
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被我校录取的各层次新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要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并接受全日制培养。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为学生注册相应层次学籍。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相应层次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2024年本科收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助产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康复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制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政管理)、市场营销、英语、医疗产品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专业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社区康复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
我校作为河南省书院制改革试点院校,住宿费根据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要求,住宿费标准如下:
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生/年;
平原校区:四人间1800元/生/年,六人间1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校内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可以申请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三档;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的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每学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每生最高16000元学费缓交政策优惠;对于服兵役大学生士兵,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给予每生每年最高不超16000元学费补偿及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第二十九条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
0373-7351186 7375432 3831943 3831880
电子邮箱:sqxyzsbyx@126.com
学校监督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子邮箱:sqjjjc@sqm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qmc.edu.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权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假肢矫形工程
082602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600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15000
医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15000
卫生事业管理
市场营销
1202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15000
生物制药
083002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6000
生物工程
0830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6000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6000
生物技术
0710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6000
护理学
101101K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药物制剂
1007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药学
1007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口腔医学技术
101006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康复治疗学
101005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眼视光学
101004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临床医学
100201K
普通
全日制
5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助产学
101102TK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0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1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6000
智能医学工程
101011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医疗产品管理
120412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15000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全日制
5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7000
康复工程
082604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6000
英语
0502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15000
老年保健与管理
520803
普通
全日制
3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20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10208
普通
全日制
3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2000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490210
普通
全日制
3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2000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490213
普通
全日制
3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2000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490214
普通
全日制
3
否
否
否
-
理工类
12000
社区康复
590303
普通
全日制
3
否
否
否
-
文科类
12000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520602
普通
全日制
3
否
否
否
-
医学类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