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创建于1985年)的基础上建立衢州学院。学校坐落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浙江省衢州市市区。
学校现有9个系,开设了6个本科层次专业及29个专科(高职)层次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实验实训条件完善。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输送 了近18000名毕业生,学校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毕业生深受社会的欢迎。
地理位置:学校坐落于衢州市市区,东临衢江,与老城区隔江相望,是集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商贸金融、会展商务、休闲居住等功能一体化的衢州城市新中心。
办学条件: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校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实践锻炼、提高修养的理想园地。
师资队伍:专任教师332人,生师比为16.5:1。有正高职称教师38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4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教师199人,从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49人。
教学科研:近年来,教学科研硕果累累。《工程制图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改革》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机械类主干课程系列CAI课件的研制开发与应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教师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670多篇,其中73篇被SCI、EI、ISTP收录;出版著作42部;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256项,其中省部级项目35项;《一种2,6-二氯苯胺的制备方法》等获国家发明专利。
招生就业:学校设有建筑工程系、机电控制工程系、化学与制药工程系、信息与电子工程系、经济与贸易管理系、中文系、数理系、外语系、教育系等9个系,开设了6个本科专业及29个专科及高职专业,以后逐年增加本科专业招生。近年来,学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不断提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紧密联系行业实际,积极探索校企共建基地、共育人才的途径与方法,已经形成了“校企融合、产学互动”的办学特色。学校于2005年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并被评为优秀等级。
学生培养:2004年以来,学生获省级以上奖项137个,其中一等奖8个。(全国大学生建模竞赛一等奖;大型舞蹈《东方红》荣获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舞蹈《衢江鼓潮》在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大型文艺晚会优秀节目评选中获金奖。)
实习基地: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59个,衢州市实验学校(学校附属学校),校外生产实习基地和实习学校339个,其中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浙江开山集团、浙江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等一批知名企业是我校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
校园文化:南孔文化被评为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此外,长期开展演讲、征文、书画、摄影、体育等竞赛活动,以及文艺晚会、音乐剧、话剧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学前教育
土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汉语言文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第三批 |
小学教育
机械电子工程 |
衢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衢州学院二、院校国标码11488三、校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四、层次☑ 本科 □专科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衢州学院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衢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十二、录取规则(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二)报考英语(师范,本科)、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报考商务英语(高职)专业的学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四)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五)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六)无专业加试要求。(七)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衢州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八)被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九)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普通本科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9000元/学年,普通本科工科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6325元/学年,普通本科工科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5500元/学年,普通本科其他类(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英语(师范))5520元/学年,普通本科其他类(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商务英语)4800元/学年,普通高职工科类(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6600元/学年,普通高职其他类(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6000元/学年,普通专科其他类(学前教育(师范))48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三人间)1600元/学年;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十四、资助政策(一)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二)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570-8028406。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衢州学院官网:https://www.qzc.edu.cn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s://zs.qz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0-8015711招生咨询QQ群:643983564十七、其他须知(一)学校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发展,为学生开设辅修专业、提供转专业机会,具体见《衢州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衢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国家助学金(一档)
3000元/人/年
特别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助学金(二档)
15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省政府奖学金
60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纪,按期解除处分后仍有参评资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获得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1600元/人/年
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前10%以内,且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800元/人/年
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前25%以内,且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400元/人/年
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前50%以内,且通过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学习特别奖
300元
①学习进步奖
智育成绩班内名次比上一学年进步40%及以上者奖励300元。
②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奖
在校期间,本科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分数不低于425分且六级成绩排名在全校10%之内,奖励300元;专科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分数不低于425分,或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分数不低于425分且四级成绩排名在全校10%之内,奖励300元。
道德风尚奖
1000元
在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维护社会稳定(如见义勇为、救人、救灾等),受到通报(发文)表彰,并通过学校评审者奖励1000元。
社会实践奖
300-500元
在社会实践(包括志愿服务)中取得优秀成绩,获得国家、省级表彰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