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0792-4391934 |
邮箱地址: jxncsxyzjb@163.com |
联系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新城青年大道79号 |
| 官网地址:
http://ncsxy.jxau.edu.cn/
|
隶属于: 江西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6千6百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学院性质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创建于2001年7月,由江西农业大学和江西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经教育部首批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
地理环境
学院占地490亩,地处昌北大学区中心,交通便利,出入安全。校园内有山有水,喷泉辉映,学生公寓环湖而建,绿树掩映,碧草如茵。花园式的校园给学生提供了优美而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办学规模
学院以江西农 大六十多年的办学经验和优势学科为依托,已形成经、管、文、工、农、法等学科为一体的教学体系,现设有经济系、财会系、管理系、计算机系、外语系、人文与艺术系、公共基础课部等七个系(部),2006年度有在校生5100余人。
培养目标
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实施“科学、严格、规范”的管理,坚持教育创新,积极探索应用型本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构建独立学院学生管理与教育的工作新模式,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旨在培养基础扎实、身心健康、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师34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30%,已初步建成了一支适应今后学院改革、发展、建设需要的教学及管理队伍。并积累了一套符合学院实际的加强教学管理,坚持因材施教,抓好学风建设,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的宝贵经验。
办学条件
学院的投资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均已完成。教学大楼气势恢宏,学生公寓、食堂均按标准化要求建造,网络通到所有教室和寝室,各种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学院建筑面积达十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齐全,有63个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有680座。图书馆有各类图书30余万册。计算机实验中心大楼拥有计算机辅助设计、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华为网络、思科网络等22个IT方面的实验室,实训中心拥有金融投资、音视频、商务旅行社、国际贸易操作能力、会计学、形象设计等18个商务方面的实验室。学院还在省内外建立了一批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为全院学生的专业实习和实践性教学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
优异成绩
建院六年来,我院学生在校内外的各种活动和比赛中取得了骄人成绩。共有14人次获得国家级荣誉,有61人次获得省级荣誉。01级张璐同学在首届全国青少年斯诺杯英语口语大赛北京总决赛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大学专业组特等奖,04级桂田同学郭晨同学分别获得第五届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江西赛区复赛专业组一等奖和非专业组二等奖。江西卫视、南昌电视台、江南都市报、大江网、中国共青团网、江西团建网、江西省高教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曾多次对学院的学生活动、教学改革等进行过报道,学院的社会信誉不断增强。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2.院校识别码:4136013436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我校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六条在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区域布局结构、社会需求和各地生源情况,充分结合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第八条我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等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上述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艺术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情况下,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对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以下同分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总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四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与奖助贷措施
第十八条我校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及相关退费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八个专业为14500元/学年;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为15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13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十九条我校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第二十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2-4391934 4391935
E-mail:jxncsxyzjb@163.com
我校网址:https://ncbcjxa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号邮政编码:332020
第二十二条我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我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792-4391815
E-mail:ncbcjw@jxau.edu.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六条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