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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石路18号: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 |
| 官网地址:
http://www.tcsisu.com/
|
隶属于: 重庆市教委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创建于2001年,原名为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3年4月,四川外语学院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后,学院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学院现设有英语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管理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体育部 等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英语、翻译、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工程管理、酒店管理、美术学、广告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等24个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经过14年的发展,学院已成为以文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2880人(从2011年起已停止招收专科学生)。在职教职工970人,其中专任教师72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21人,占58%;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31人,占32%。教师中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3名,有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女园丁、优秀外籍教师、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等10名。学校建有语音、同声传译、录播、计算机基础、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图形设计、自主学习中心等17个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6100万元,学院还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达120个。
校园占地总面积1682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25828平方米。建有渝北和綦江两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占地676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55728平方米,地处国家级开发区——重庆市两江新区,距重庆江北机场3公里,距重庆市中心15公里,拥有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教学、实验实训、运动和生活设施;綦江校区占地1006亩,校舍建筑面积170100平方米,地处重庆东大门——綦江区东部新城,离重庆市中心40分钟车程,由复旦大学整体规划设计,目前已建成教学楼、实训大楼、体育馆、标准田径运动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医院、食堂、餐演中心等配套的校舍设施,校园内建有长1200米,宽100米的樱花景观大道,栽种樱花树近万株,校园内还建有栽种多种花卉植物的北辰公园。两校区的学生宿舍均安装了空调和热水器。校园内环境幽美,空气清新,功能完善,是读书求学的好地方。
两个校区均建有设施先进的现代化图文信息中心,其中渝北校区图文信息中心有16365平方米,綦江校区有13912平方米,图文信息中心总面积达到30277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0万册,中文期刊1017种。馆内建有现代化的电子图书阅览平台,拥有多个全文数据库及考试资源等。校园网络信息点达16000余个,已建成双万兆核心、万兆骨干,汇聚万兆、千兆到桌面,渝北校区和綦江校区万兆光纤互联互通,两校区无线宽带网络信号全覆盖。
学院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十二五”以来质量工程建设成效突出,其中英语专业是重庆市本科高校“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数字化语言实验教学中心”是重庆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翻译理论与实践》是重庆市市级精品课程,“翻译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是重庆市市级教学团队。
学院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2.6万余名合格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学院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十余所大学建立了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
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一直受到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全国政协原主席李瑞环同志为亲笔为学院题写了校名,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黄孟复、教育部原部长周济、重庆市常务副市长翁杰明、副市长吴刚、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赵卫粮等领导曾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民间先进组织”、“重庆市平安校园”、 “重庆市国家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数十项国家和省(市)级荣誉称号。
学院牢记“培养人才,发展科学,传承文化,服务社会”的办学使命,秉承“厚德、博学、求是、致远”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治校方略,弘扬“拼搏、团结、奉献、包容”的南译精神,致力于培养人文与科学素养较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行业适应能力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在“十三五”期间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常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院综合实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坚持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把学院建设成为人文特色鲜明,优势学科突出的全国一流民办大学。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原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 邮编401120)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綦江校区 邮编401420)
学校网址:www.cqifs.edu.cn
联系电话:(023)88791222|88791333|67138899|67138000(传真)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前身是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2001年, 2003年被教育部确立为独立学院, 2020年底经教育部同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经过二十二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以文学学科为主,以语言学科专业为优势,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具备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占地1548.92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已达21600余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894.86万元。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30余万册,纸质期刊600多种,电子图书103万册,拥有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数据库、中文精品学术期刊双语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外文期刊数据库、重庆高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等多个数据库。
学校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11个教学单位 ,开设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程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软件工程、财务会计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国际新闻与传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39个本科专业。学校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开放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中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达到英语单科总分的60%。
2.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无障碍。
三、录取原则
1.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
2.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志愿和分数相同的情况,依次参照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级差分。
4.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艺术学类各专业录取,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 文化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6.重庆市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7.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8.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 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 元/生/年)、致远奖学金(2000 元/生/年)、新生奖学金(3000-10000元/生)、以及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1000-6000元/生);此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7大类: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享受 12000 元/生/年);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难以维持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考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同时学校还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五、收费及退费标准
2023年新生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会计教育、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国际新闻与传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国际商务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000元,工程管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
艺术本科:
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
住宿费: 6人间2600元/年/生,4人间3900元/年/生。
退 费:按渝价〔2005〕487号规定执行。
2023级国际传媒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新生入读渝北校区。
其他学院新生入读綦江校区。
六、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生咨询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88790729。我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加招生事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我校概不负责。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官方网站及2023年招生简章。
八、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