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0851-86771489,0851-86770323 |
邮箱地址: qsxyzjb@163.com |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
| 官网地址:
http://www.gzjtzy.net/
|
隶属于: 贵州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26日,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5号,是由贵州师范大学申办,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1〕252号)、贵州省教育厅(黔教计发〔2001〕271号)批准成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4〕9号)确认的新机制、多学科、教学应用型独立学院,是一所以文、理科为主,兼顾其他学科门类,具有多种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 166亩,校舍49,755平方米,拥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网络机房、图书馆、体育场等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及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配套生活设施,藏书近500,000册,电子读物近1,000,000种;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贵州师范大学的学科优势开办专业,现有文学与新闻传媒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法律系、外语系等11个系,开办了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英语、体育教育、美术学等40个专业及方向;学院在校学生超过8,000人,已毕业学生3,093人,毕业生一次性平均就业率达90%;学院以贵州师范大学教育、教学资源为基础,整合优化省、内外优质师资,建立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及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的教师均超过40%。
从创建之日起,学院就把探索学院的办学规律、模式及特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教学上,确立了“保证基础,加强实践,形成技能,培育特色”的办学理念、“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及“一个专业,多个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课程思路;聘请贵州师范大学离退休专家,组建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组,研究学院教育、教学规律,指导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实践性教学课程和教学环节,培养实践技能,并在全省建立了近40个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学生管理上,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思想,肩负“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建立学院——家长——社会综合培养机制,实施低年级半军事化管理模式,开展“一个班一个亮点,一个专业一个特色,一个系一个精品”系列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实践的热情。学院的努力获得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08、2009连续两年被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评为全国100强独立学院。
高校招生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国标代码:4152013652;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立于2001年6月26日,由贵州师范大学举办,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2001﹞252号)、贵州省教育厅(黔教计发﹝2001﹞271号)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4﹞9号)确认的新机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位于有“避暑之都”和“森林之城”美誉的贵州省省会——贵阳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融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于一体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秉承“保证基础、强化实践、突出技能、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构建“一个专业,多个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先后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100强独立学院、贵州省最佳独立学院、区域高水平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院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录取工作。
第七条 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八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招生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当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认可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综合、③外语。
2、体育类录取规则:体育类考生专业、文化及综合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者;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按考生类别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已满,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学院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英语专业的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其它专业都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十五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身体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勤、助、学、贷”学生资助体系。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邮政编码:550014
咨询电话:0851—86771489,0851—86770323(传真)
电子邮箱: qsxyzjb@163.com 学院网址:http://qsxy.gzn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