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858-8601126 |
邮箱地址: yanr@cernet.com |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
官网地址:
http://lpssyzs.university-h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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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贵州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千~5千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六盘水师范学院(原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凉都·六盘水市美丽的明湖之滨,响水河畔。是伴随六盘水市的建立和发展需要于1978年建立的隶属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的一所地方普通师范高等学校。六盘水师范学院建校29年来,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978年建校初期,名称为贵阳师范学院六盘水大专班,学校分散在原六枝特区、盘县特区、水城特区三处办学,各教学点隶属于各特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教学、人事、财 务等方面保持相对独立,学校规模较小,开设的专业不多。
1980年,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贵阳师范学院六盘水大专班分散在原六枝特区、盘县特区、水城特区的教学点,集中到原水城特区朝阳新村(即现钟山区职业中学)办学,名称仍为贵阳师范学院六盘水大专班,学校开始转变为统一领导、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后勤服务的整体。1982年搬到现办学地址:六盘水市明湖路育才巷19号。1984年,六盘水市教师进修学校并入。1985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六盘水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这一时期,学校的办学规模在逐渐扩大,逐步建立了党委、行政各工作部门,开设了政史、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
2003年,根据师范教育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发展的要求,中共六盘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六盘水市师范学校并入六盘水师专,同时撤销六盘水市师范学校建制,2006年,又将六盘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并入,之后相继批准了六盘水师专校园建设详细规划、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为学校征地420亩,将教学主楼工程列为2005年市委、市政府的十件实事之一,加强了六盘水师专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学校凝聚了“厚德、博学、范行、求真”的校训,增加了历史与社会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教育、美术、音乐、体育、地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2009年,经教育部评估,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六盘水师范学院。
目前,学校设有思想政治、历史、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科、体育、艺术、教育十二个系,开设语文教育、思想政治、历史学、法律文秘、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初等教育(文科、理科方向)、计算机应用与技术、美术、音乐、体育、煤化工、生物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科学教育、学前教育、地理教育等28个专业,已经形成了本科与专科、中专并存,师范与非师范并举,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5000人,成教学生3320人,留学生5人的办学规模。办有《六盘水师专学报》、《六盘水师专报》两种刊物。图书馆藏书40万册,电子图书20多万册,订有中外文期刊770余种,报刊1000余种。现有教职工455人,其中专任教师28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3名,副教授124名,硕士学位教师36人,外籍教师2人,在职博士2 人及特聘博士20人,讲师、实验师等中级职称120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优秀教师2人,省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12人,曾宪梓教育基金获得者4人,首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创业奖1人,六盘水市“十大杰出青年”4人,市级人民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4人,首届科技兴市奖2人。
学校占地总面积643.115亩(428745.5平方米),建筑面积101105平方米。现有物理、化学、生物及六盘水市级生物与技术开放实验室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2.9万元,生均4029元;全校配备了计算机近300台,其中教学用计算机257台,建有局域网,设有实验中心,有多媒体和语音室座位数1272座。校图书馆阅览座位400多个,藏书38万多册,中外文期刊500余种,有电子图书20万册(种)。自2004年起在市内分四个特区(县、区)建立了固定的教育实习基地39个、在玉舍国家森林公园建立了教学科研基地。学校建筑用地、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及专用绿化用地三大指标合计为185742平方米。
在保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我校教师的科研工作也在逐渐加强,科研水平有所提高。近三年来,全校教师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出版专著26部,主编、参编教材57部,获国家专利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承担省级科研项目5项、市级科研项目12项。师生制作的动、植物标本、物理、化学教具上万件,学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多次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表彰。
建校以来,硕果累累,人才辈出。学校已为国家培养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生1万多人,他们中的大多数已成为六盘水市各条战线尤其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现在,学校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全校师生员工秉承“厚德博学、范行求真”的校训和“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精神,推动升本后的六盘水师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而不懈努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应用物理学
采矿工程
安全工程 |
第二批 |
化学 |
六盘水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六盘水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六盘水师范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范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六盘水师范学院,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977。办学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师资情况以及近几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规定征集志愿,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 对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分数(位次)高的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位次)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的选课要求,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该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成绩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第十五条 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第六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非英语类专业以英语作为主要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未组织口语考试省份除外),口试成绩须达到口试总分60%(含)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卷面总分60%(含)以上。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 (满分150分)。
第十九条 矿业类(采矿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智能采矿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其他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成绩。考生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或综合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湖南省艺术、体育类考生,统一使用湖南省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7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57米(含)以上。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项收费均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资助措施,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每一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六盘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可申请修读微专业,达到结业条件的,颁发结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8-8601126(兼传真)
咨询邮箱:lpszjzx@126.com
监督电话:0858-8330312
举报邮箱:lpssycyzdb@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lpssy.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邮政编码:553004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六盘水师范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盘水师范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