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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kjxyzsb@sdust.edu.cn |
联系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
| 官网地址:
http://zs.tskj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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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山东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山东科技大学建校于1951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243万平方米(3640余亩),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0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亿余元。
学校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 部)、4个科研机构和1个独立学院。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83个本科专业。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1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另有青岛市重点学科3个、重点实验室4个、工程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学校设有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授权业务中心、山东—俄罗斯科技合作中心、青岛市制造业信息化人才培训基地。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在学校设有中国唯一的“中国科学中心”。
学校现有在校生4万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900余人。有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教授268人,博士生导师153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9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研究类)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博士后奖获得者1人,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5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0余项。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已为社会培养了27万余名各类人才。
学校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及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科技优势。在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岩土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等领域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学术优势。设有工程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研究院所90余个。“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26项,计划与合同经费9.5亿元。其中,纵向项目1846项、计划经费3.3亿元,横向项目2180项、合同经费6.2亿元;获上级科技奖励816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4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74项。2014年科研立项938项,计划与合同经费2.05亿元,其中纵向项目597项、计划经费1.17亿元,获各类科技奖励175项,其中省部级政府奖49项。
学校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入园企业、研发机构120余家,现已形成新材料技术、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软件开发、环保与化工、仪器仪表、自动化技术等产业中心。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走教育国际化道路。已与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法国等23个国家和地区的112所高校和研究院所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有6个中外联合实验室,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50余项,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的高校开展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学生交流项目。接收有俄罗斯、美国、法国、韩国、日本、德国、蒙古、巴基斯坦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20多名教师是国际学术组织的重要成员。
学校有《山东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山东科大报》等报刊。
学校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荣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称号,被评为全国高校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科技园被评为全国先进科技产业园。
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和“惟真求新”的校训,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煤炭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科技进步为使命,不断提高育人质量,提高学科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科技开发能力、产学研合作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建设工科优势突出、行业和区域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科技大学。
泰山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泰山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泰山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624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第七条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泰山科技学院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考试、录检录取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泰山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8-6369001
电子邮箱:tskjxy@tskjxy.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泰山科技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我校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录取原则,对达到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①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类或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山东省不再进行专业类或专业调剂。对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相关省份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定录取,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符合录取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第一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录取。
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与设计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在专业安排上,各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依据相关规定按流程作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收(退)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泰山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颁发泰山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四条 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由泰山科技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http://zs.tskjxy.edu.cn/)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6305003、6305004、6305005
学校网址:https://www.tskjxy.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tskjxy.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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