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0577-86698888 |
邮箱地址: wucczsb@wzu.edu.cn |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
| 官网地址:
http://zsw.wzbc.edu.cn/
|
隶属于: 浙江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其前身是创办于1999年的原温州大学经济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1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天体物理学家、中科院院士孙义燧受聘担任学院名誉院长。
学院位于温州高教园区,南接大罗山,北邻三垟湿地,占地近500亩,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优越。
学院依托温州大学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 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目前设有经济分院、国际贸易分院、管理分院、会计分院、电子信息分院、外国语分院和基础教学部,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14个本科专业和12个专科专业。学院面向全省招生,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93人。
学院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浙江省高职教育研究会会长周锦成教授任院长。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强烈敬业精神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70多人,80%以上的任课教师由温州大学的优秀教师担任,外籍专家4人,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的资深正副教授共100多人,10多人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以及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并有数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学院教学基础设施完善,在共享温州大学先进教学资源的同时,学院教学仪器设备3000多万,拥有ERP、国际贸易仿真、计算机网络等30多个实验室和完善的网络多媒体教学设施,并建立了50多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院教学建设成果显著,拥有1个国家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专业和2个校重点建设专业,1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市级精品课程”。
学院与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并与全球最大的网络设备产商思科系统公司合作举办“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倾力打造与国际接轨的IT应用人才。学院坚持产学研相结合,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现设有温州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温州大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研究所、浙江省汽摩配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等科研机构。几年来,学院承担并完成了36项国家、省、市级科研、教研项目,同时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专著26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学院始终坚持“贴近社会、贴近产业、贴近国际”的办学思路,确立“会做人、会做事、会求知、会创新”的人才培养基本目标,以生为本,注重学生全面素质提高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目标激励与行为养成相结合”的教育管理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通过创造性的教学活动积极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致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金融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工商管理 |
| 第三批 |
环境设计 |
温州商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商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637
三、校址
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温州商学院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具体招生省份、层次、专业、计划等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不设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或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以英语为主。高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可选择西班牙语或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二)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三)学校所有专业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五)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和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六)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按各省(市、自治区)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排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七)艺术类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统考。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八)体育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我省体育术科考试。体育特招生还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特招生单独测试,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九)三位一体各专业(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九)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十)其他招生类型按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未设有单独招生章程的,按本章程执行。(十一)学校对应往届生招生录取均一视同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教计〔2018〕2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其中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9800元,其他本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元。
住宿费标 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四人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58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邮 编:325035招生热线:0577-86698888学校网址:http://www.wzbc.edu.cn邮 箱:zs@wzbc.edu.cn微信公众号:zswucc
十七、其他须知
在教学资源满足的前提下,原则上可申请转入意愿专业学习,转入条件和要求根据师资、申请人数、学习成绩等因素另行规定,具体以我校学籍管理公布为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除外。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德育优秀奖学金
600元/人/年
思想品德高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学生。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年
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
学业优秀奖学金(三等奖)
600元/人/年
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
学业进步奖学金
400元/人/年
① 学习绩点较上一学期在所在专业中排名进步20%以上者;
② 成绩绩点提高1.0以上并未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者;
③ 评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400元/年
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1000元/人/年
① 作为第一专利人科研成果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
②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③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市级奖励;
④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教学科研部和学生工作部评审,获得较高评价;
⑤ 撰写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⑥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二等奖)
600元/人/年
① 作为第一专利人科研成果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
②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③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市级奖励;
④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教学科研部和学生工作部评审,获得较高评价;
⑤ 撰写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⑥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国家助学金(一档)
4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特别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助学金(二档)
2500元/人/年
品学兼优;一般家庭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