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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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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北京市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千~5千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中国戏曲学院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中国戏曲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者,在国内戏曲教育领域学科最完备、培养体系最健全、优秀师资最集中、输送人才最多、社会影响最大,作为中国戏曲高等教育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支撑了建国以来中国戏曲事业对高层次人才的基本需求,对中国戏曲事业的传承与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中国戏曲学院当选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剧协戏剧院校亚太局董事会第一副主席单位。
1、历史沿革
学院原隶属文化部。1950年1月28日,文化部戏曲改进局戏曲实验学校成立,1955年1月正式定名为中国戏曲学校。1973年11月并入文化部“中央五·七艺术大学”,后更名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戏曲学校”。1977年2月正式恢复中国戏曲学校建制。197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改制为中国戏曲学院,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从此揭开了中国戏曲艺术教育的新篇章。2000年划转北京市,国家对学院实行文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体制。
首任校长是中国现代戏剧的奠基人之一、著名戏剧家田汉。王瑶卿、晏甬、萧长华、史若虚、王荣增、俞琳、朱文相、周育德等先后任校(院)长,著名艺术家高盛麟、赵荣琛、张君秋等先后担任学院顾问。建校之初,学校将“富连成”等科班的著名教师和一批新文化工作者融于一体,聘请驰誉海内外的萧长华、王瑶卿、王凤卿、尚和玉、谭小培、张德俊、金仲仁、鲍吉祥、刘喜奎、马德成等授课,时称“十大教授”,形成了强大的教师阵容。
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党和国家一直把中国戏曲学院作为中国戏曲教育最重要的基地,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始终关怀学校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振兴京剧和民族艺术,需要有一大批立志献身这一事业的优秀人才。我们要有战略眼光,努力造就二十一世纪的京剧人才、民族艺术人才。要办好戏曲和艺术院校。”1995年,他为我院建校45周年题词:德艺双馨,继往开来。
2、发展现状
作为中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院校,中国戏曲学院对民族戏剧艺术,特别是国剧艺术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在中国戏曲不够景气的境况下,学院党委以弘扬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戏曲艺术为己任,团结带领全院师生员工,沉着应对挑战,积极战胜困难,深化教学改革,促进事业发展,使我院的整体发展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我院发展历史进程中最好的时期之一,为学院今后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党和政府的悉心关怀下,经过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学院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戏曲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抓住高等教育迅疾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本科生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学院目前有表演系、音乐系、导演系、戏曲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新媒体艺术系、基础教育部、研究生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十个教学系部。截至2007年12月底,全院在校生总计2486人,其中本科生2037人。学院事业规模适度扩大,为今后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学科专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1978年改制为大学后,学院不断探索高等戏曲艺术人才培养的规律,不断完善戏曲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结构,先后设置了戏曲表演、戏曲作曲、戏曲导演、戏曲舞台设计、戏曲编剧和音乐表演等本科专业。近年来为适应社会需求和传统学科的内在要求,增设了艺术设计、录音艺术、动画、音乐学四个本科专业,由1978年的两个本科专业逐步发展到现在的10个本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方向。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成为戏剧戏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2003年,戏剧戏曲学被定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并列入北京市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06年新增艺术学和音乐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近三十年大学阶段建设,一个比较完整的戏曲高等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师资队伍结构明显改善。针对“文革”后教师出现严重断档的情况,学院注重调整教师结构,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在充分发挥李紫贵、王金璐、王世续等著名教授作用的同时,先后聘请曹禺、郭汉城、马少波、袁世海、常香玉、红线女、李世济等一批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担任名誉或客座教授,初步形成了新老结合、院内外结合、在职与客座结合的师资队伍。近年来,我院坚持“引进、培养、提高”的原则,先后引进了李维康、傅谨、谢柏梁等3位特聘教授,专任教师数量到2007年12月底为228人,外聘教师131人,生师比为8.64:1;截止到2007年12月,在编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97人,占专任教师的42.5%,有28人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目前,学院师资结构能够适应学科专业建设的需求。
研究生教育初具规模。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在原有戏剧戏曲学硕士授予点的基础上,新增音乐学和艺术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授予点和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初具规模。在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倡导与关心下,自1996年9月起,我院先后承办了四届汇聚全国最优秀青年演员的“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开辟了戏曲高层次表演人才培养的新途径。
科研、创作成果显著。以艺术实践、创作、科研带动教学,促进教学,是我院办学的优良传统之一,也是我院人才培养的一个特色。近年来一批科研和创作成果的取得,对提高教师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对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进而对本科教育质量的提高,均起到了积极作用。2000年以来,全院共申请批准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48项,科研经费总额达482万元;由我院教师和学生共同创作、改编、移植搬上舞台的新剧目逾23部(出);出版学术著作、自编教材、创作作品等122余部。其中由文化部主持审定、包括戏曲表演、导演、音乐、舞美、创作、史论等12本教材的《中国艺术教育大系·戏曲卷》填补了戏曲教育长期无系统教材的空白,成为上海市、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等各地戏曲院校首选教材。这些科研、创作成果有力地支持了学科专业建设,促进了本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办学条件根本改善。中国戏曲学院从建校至今已四易校址,初期先后在东城草垛胡同、赵登禹路28号借房办学,后迁入宣武区里仁街3号校园。2000年迁入现址后,教学投入逐年加大,教学设备总额大幅度增长,实验室建设、教室建设、体育设施建设、图书馆建设和校园网建设都得到加强,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学手段不断更新,信息化教学有了一定的基础。
校园文化特色鲜明。中国戏曲植根于韵深意远的中华传统文化土壤中,戏曲教育离不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支撑,中国年轻戏曲人才在中国戏曲学院这个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文化环境中健康成长。中华文化的国戏、国学、国艺相互涵摄、相得益彰。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倡导教师对国学精华的引用、推衍和宣传,促进民族思想精华、道德情操、文化精神的传承和传播。从经史子集、诗词歌赋等方面,让学生熏习传统文化的精髓,其做人、劝学、励志的经典、富有理趣的经典诗词,既是思想精华的导引,又有文学美感熏陶。民族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成为戏曲人才成长的重要价值滋养。
为中国戏曲走向世界作出贡献。中国戏曲学院十分重视国际间的相互交流,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先后与美国宾汉顿大学、夏威夷大学、加州艺术学院、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英国约克大学、法国巴黎高等戏剧学院、德国汉堡表演学院、德累斯顿音乐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俄罗斯高等戏剧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武藏野美术大学、韩国中央大学、韩国汉城艺术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等学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有来自亚洲、欧洲、美洲等世界各地的300多名留学生来到中国戏曲学院进行中国语言、文化和中国戏曲艺术的学习和深造。大量的老师和学生也应邀出访国外,进行相关的艺术表演和教学交流。学院正逐步成为中国戏曲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学院所培养人才已成为中国戏曲事业发展的中坚。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6000多名各类戏曲艺术专门人才,他们活跃在全国各地,绝大多数已是编剧、表演、导演、音乐、舞台美术、教学、科研、管理、戏曲普及、文化宣传等多种行业、岗位上的中坚,形成了戏曲艺术继承、创造与发展的人才群,是支撑当今戏曲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刘秀荣、张春孝、谢锐青、杨秋玲、刘长瑜、钱浩梁、李光、叶少兰、李长春、冯志孝、关雅浓、李维康、李朝贵、张素英、于魁智、郭跃进、孟广禄、王蓉蓉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目前11个国家级重点京剧院团,如中国京剧院、北京京剧院、上海京剧院、天津京剧院等院团中的艺术尖子、骨干演职员和主演,大部分为我院历届毕业生。
学院师生在国内外的重大戏曲比赛中屡屡获奖。文化部“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梅兰芳金奖、中国中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奖是全国公认最具权威性的戏剧戏曲艺术大奖。在迄今已举办过的11届“文华奖”评比中,我院的教师、毕业生、校友有63人次获得该奖项;在已举办过的2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评奖中,我院的教师、毕业生、校友有52人次获得“梅花奖”,占83人次京剧演员获奖比例的61%;在三届梅兰芳金奖大赛共决出的29位金奖得主中,我院毕业生、校友有16人获得金奖,占55%;从1987年至2005年举办的四次全国中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共产生最佳表演金奖95名,我院的教师、在校生、毕业生有76人获得该金奖,占金奖总数的80%。中国戏曲学院也因此被誉为“戏曲人才的摇篮”。
学院将进一步总结50多年的办学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等戏曲教育的发展规律,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为建设民族特色鲜明、国内水准一流、国际影响广泛的艺术大学而努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表演 |
第二批 |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第三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戏剧影视导演 |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动画 |
第三批 |
音乐表演
艺术管理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戏曲学院实际,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戏曲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等层次人才。本科招生类别包括艺术类和普通类。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2024年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自觉接受上级及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
第七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科生、本科学历的留学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学校在党委领导下,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本科生416人(最终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戏曲类专业计划不分省,文理兼招,各专业计划详见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其他招生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发布的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报名及考试。
2.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按照分省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3.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批次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及考试,并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或省际联考科类考试且成绩合格。考试时间、类别、科目及相关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规定执行。
4.调档比例: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在各省的招生批次、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具体以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5.戏曲类专业录取时,取得多个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志愿专业顺序录取,优先录取高考第一专业志愿。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6.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招生专业的加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8.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录取原则:
(1)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京剧器乐)、表演(昆曲器乐)、表演(戏曲舞台监督)、表演(地方剧种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表演(戏曲形体)、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原则上男女比例大致1:1,依据考生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9.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专业使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按照计划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成绩文化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数字演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按照计划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成绩文化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10.普通类招生专业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10分(满分150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满分150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管理(戏曲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补充规定。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戏曲舞台监督)、表演(地方种表演)、表演(地方种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
免学费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音乐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艺术管理(戏曲教育)、文化产业管理
8000
表演(戏曲形体)、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数字演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10000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评审学生奖励资助项目,执行学生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第十七条 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3339858,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3351562。
学校官方网址:
https://www.nact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www.nacta.edu.cn/xwgg/zsxx/index.htm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级考试招生机构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官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