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471-4978356,0471-4973179 |
邮箱地址: nmgysxyzb@126.com |
联系地址: 北校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南校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
官网地址:
http://zs.imac.edu.cn
http://www.im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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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内蒙古自治区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2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4千9百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1957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上世纪80年代成为国家文化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中专,是自治区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重要基地。1987年3月,国家教委批准,内蒙古艺术学校并入内蒙古大学,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5月,教育部批准,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属全日制本科院校。
近年来,学院秉承“彰显特色、 强化优势、多元互动、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建设“教学、科研、创作、表演四位一体,服务、交流功能并举,国内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学院”为目标,始终立足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的需要,不断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办学优势、注重内涵发展,学院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创作、展演实力显著增强,民族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繁荣传承民族民间艺术,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有音乐学院、舞蹈系、影视戏剧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新媒体艺术系、文化艺术管理系、公共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一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1个文化产业管理二级学科,19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与文艺学二级学科授予权,民族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形成了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4个学历层次的民族艺术教育的完整机制。
学院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特色品牌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先后建立了“内蒙古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和“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2009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基于民族音乐‘非遗’传承的音乐表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获得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现有在校生4968人(其中本科生3794,硕士研究生124人,博士研究生4人,中专生1046人),教职工595人,其中专任教师445人,副高级以上136人),大学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为41.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为52%,国内外客座教授30多名。
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特别是在民族艺术传承与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内蒙古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这是学院在自治区民族艺术教育中的定位,也是源于学院建校的初衷和学院的办学宗旨和根本任务。50多年来,艺术学院始终秉承这样的办学传统,坚持以培养民族艺术人才为己任,逐渐形成了以培养各门类中高级艺术人才、尤其是蒙古族艺术专门人才、传承发展以蒙古族艺术为代表的北方民族民间艺术的鲜明办学特色。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斯琴格日乐、李镇、阿拉腾奥勒、三宝、李德才、敖登格日乐、康绍辉、康洪雷、萨仁高娃、纳森、娅伦格日勒等一批艺术家和知名人士享誉国内外,许多毕业生已成为自治区文化领域及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栋梁和中坚力量。
多年来,学院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蒙古、美国、丹麦、日本、韩国、德国以及港澳台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扩大了蒙古族艺术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影响,为宣传、树立内蒙古改革开放的新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2年,艺术学院同美国肯塔基大学正式签署了“2+2”与“3+1”合作办学协议,进一步拓展了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宽度与广度,使学院朝着开门办学、开放办学的正确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50余年的艰苦奋斗,50余年的实践探索,内蒙古艺术学院执着前行、步履铿锵,民族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后,学院将继续秉承“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多元互动、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强化办学优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为进一步提升民族艺术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民族艺术人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舞蹈表演 |
第二批 |
音乐表演
绘画
服装与服饰设计
动画 |
第三批 |
舞蹈编导
视觉传达设计 |
批次 | 专业 |
第三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中国画
文化产业管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表演 |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办学地点、办学层次及办学性质1.学校全称:内蒙古艺术学院 国标码:145312.学校校址: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云谷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3.办学层次定位:以全日制艺术类本科教育为主,积极拓展硕士研究生教育,适时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4.办学类型定位:地方性应用型本科艺术院校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二、组织机构6.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各教学单位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重大问题由招委会集体研究决定。7.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录取日常管理工作,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选拔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区文件精神,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8.2024年学校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共计26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四、各专业录取成绩使用(一)普通类批次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9.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且要求语文(蒙古语文甲或者朝鲜语文,下同)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1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且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二)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统考成绩)1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12.预科班 我校预科班只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批次投放招生计划,除汉族外其他民族均可报考,专业成绩使用统考成绩,因我校音乐表演及舞蹈表演两个校考专业及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故不再投放预科计划,预科班录取原则同第11条。(三)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1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上述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招生简章,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Ⅱ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四)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省际联考成绩)14.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联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五)平行分录取原则15.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除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各单科折算为150分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五、体检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6.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17.报考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83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18.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得录取到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等美术设计类专业。六、附则19.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所有考生均应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数线及投档要求,否则不予录取。20.费用: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21.录取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慎报。22.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23.联系方式电话:0471-4978356,3964244网址:http://zs.imac.edu.cn 邮箱:nmgysxyzb@126.com24.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由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