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 一所培养电影专业人才的高等学校,近55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专业制作为主体,教学、创作、科研并重,多学科,多层次的电影教育体系。
北京电影学院以其优良的教学传统,以及师资力量雄厚,系科专业齐全,教学设备完善,教学秩序规范等独特优势,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 的重要基地。
多年来,北京电影学院以其骄人的业绩,辉煌的历史,在中国和世界上享有盛誉,吸引了一大批决心献身于电影事业的海内外学子。 北京电影学院还有一支具有很高学术水准的教师队伍,形成了一个面向21世纪的、以培养高水平的现代影视综合性人才为目标的电影教育格局。
1) 历史沿革:
北京电影学院创建于1950年。前身是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电影学校)。
1956年经国务院更名为北京电影学院,至今已有52年的历史。
学院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同时,继续为新中国电影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在职专业干部。1956年?1965年,学院为中国电影事业输送了1300余名,这些在建院初期和60年代培养的毕业生,成为了新中国电影事业的专业骨干,70年代以来一直活跃在中国影视艺术创作的重要岗位。
1966年----1977年,学院的电影教育完全陷于瘫痪,1973年江青等人把文化部所属在京的艺术院校合并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北京电影学院被改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电影学校。“文革”结束“四人帮”被粉碎后,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又恢复了原建制的北京电影学院。
1978年,学院恢复了本科生招生,该届学生在1982年成为北京电影学院首批被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这以后的22年所培养的各个专业的众多学生,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著名的电影人,为中国电影在世界的影响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我院自1984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从200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2)学术水平:
北京电影学院以其电影学学科(研究方向)专业设置全面,课程体系充实而著称。是目前我国唯一的教学硬件设备齐备,教学师资经验丰富,科学研究力量雄厚,课程、教学质量优良、学术理论研究水平一流的、规模最大的一所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理论、技术、管理高级专门人才的国内著名电影高等艺术院校。
在全世界100多所电影技术、艺术高等院校中,北京电影学院的校园建设、办学规模、学科方向、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设备、艺术创作、人才质量、教学水平、教学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均属前列。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教育中最具特色的院校,是亚洲规模最大、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
3)专业特色:
北京电影学院电影教育、教学的特点是:电影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制作专业为主体;兼顾历史、理论、批评的研究、艺术创作与科研。不断地加强电影学学科建设、全面地充实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只学术水平精湛的师资队伍、建构和形成有效、独特的电影艺术教学方式和办学特色,是学院一直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
4)学科建设:
2003年我院终于成功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立了电影学博士点,并且新增了“美术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两个硕士点
北京电影学院现有教学单位8个系,6个分院及研究生部和基础部,共计16个教学实施部门。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编制,共有10个专业(36个方向):
文学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电影理论、电影批评)
导演系:导演专业。(故事片、纪录片、剪接、影视节目之作)
摄影系:摄影专业;(故事片摄影、纪录片摄影、科教片摄影、影视照明、)
美术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广告学专业。(电影美术设计、特技美术、广告制作、影视化妆)
录音系:录音专业。(录音技术、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制片、发行放映、文化经济人)
电影学系:(电影研究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理论、电影批评、影视创作学)同时,负责学院的学报出版,学院信息中心的工作和学院网络的工作。
数字影视技术系:(数字媒体技术研究所)(影像工程、数字影视技术、新媒体技术、网络游戏)
表演学院:表演专业。(表演、配音)
摄影学院:摄影专业。(图片摄影)
动画学院:动画专业。(动画、动漫画设计、计算机图形图像,三维电脑动画)
继续教育学院:表演专业:(影视表演、节目主持人、影视模特);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导演专业:(影视导演、影视节目制作、编导、);摄影专业:(电视摄像、图片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美术设计、影视化妆、);广告学专业:(广告制作);动画专业:(影视动画)
国际交流学院:导演、表演、摄影等电影、电视制专业。
高职学院:招收各个专业的高职(大专)学生。
研究生部:招收、管理电影学学科各个研究方向的研究生。
基础部:负责全院各个层次学生的共同课教学。
学院目前有北京市4个重点的本科专业方向:导演、摄影、表演、动画;1个硕士点重点学科:电影学。2个硕士点的重点建设的学科:美术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学院电影研究所:承担国家、省、部级的科研项目、艺术理论的研究工作,培养电影历史、理论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院数字传媒技术研究所:承担国家、省、部级的技术科研项目、应用技术理论的研究工作,培养电影新媒体技术、数字电影、电影应用技术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院相关系建有相应的研究所,完成国家、省、部级的学术科研项目。
5)实验室建设:
电影制作专业的发展与人才培养,关键是基础学科和实验室的建设。学院这些年,重点加强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实验室建设,一些独具特色的电影专业实验室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例如:灯光室、暗室、画室、拉片室、特技棚、摄影棚、录音棚、动效棚、剪接室、非线性编辑室、放映室等专业实验室,都已经具备了规模,形成独特的特色。
尤其是学院目前建有三个电影学专业重要的实验室,在电影学专业的技术、艺术方面具有领先作用:
??1) 动画传感、图形图像实验室。可以实时进行人物实物动作图像捕捉,制作各种类型的计算机动画作品,其中教师、学生制作的动画片已经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国内、国际获奖。
??2) 录音技术实验室。有多个对白录音棚、动效录音棚和混录棚,可以进行电影
和电视的声音制作。该录音棚曾经承担了著名电影导演张艺谋拍摄的影片《英雄》的后期声音制作。曾经承担了著名电影导演陈凯歌拍摄的影片《和你在一起》的后期声音制作。
??3) 数字电影(高清电视)实验室。拥有目前国际先进的数字电影前期摄制和后
期编辑设备,开始进行数字媒体技术、数字电影制作方面的应用技术研究,该实验室已经开始承担制作数字电影短片拍摄,并拍摄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数字高清电视纪录片。
6)办学规模:
在校学生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 近几年,在保持现有教职工人数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在保持教学硬件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学院逐步扩大了办学招生的规模。
近10年,学院的办学层次有了极大的改变。普通高等教育中有进修生、高职生(大专),本科生、专科续本科、研究生、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成人教育中形式有夜大学、函授生、半脱产制、全日制走读,办学层次有大专生、专科续本科、本科生。截止目前,在校生总数达3300多人,同时,学院目前有25个国家、地区留学生及港、澳、台的学生120人。
7)研究生教育:
学院目前拥有硕士研究生导师90人,11名博士生导师,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28人;其中博士学位7人,硕士学位28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2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国内、国际电影学专业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教师;学院的许多教授被国内外大学的电影专业聘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有的教授已经被聘为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的博士生导师。
北京电影学院培养电影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现有一个电影学专业硕士点,其中专业研究方向有:1)电影艺术理论;2)电影美学;3)东方电影艺术研究;4)电影批评及评论;5)中国传统艺术理论与电影艺术;6)中日电影比较研究;7)影视叙事与文化研究;8)影视传播理论;9)中国电影史;10)外国电影史;11)港台电影研究;12)电影导演创作及理论;13)现代电影技术14)电影表演艺术创作及理论15)电影摄影艺术创作及理论;16)电影技术及理论;17)电影摄影艺术创作及理论;18)电影剧作创作及理论;19)电影美术设计创作及理论;20)电影录音创作理论研究;21)电影制片管理;22)摄影造型创作及理论;23)电影市场营销管理;24)电影录音技术;25)影视广告制作;26)影视特技美术;27)世界动画电影史;28)动画创作及理论;29)动画创作及多媒体应用研究等。学院已经共计培养了硕士研究生200多名,学生质量优良,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初步形成了本院的特色。
8)师资队伍:
学院的著名,是由于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电影教育界有较高知名度,在电影艺术创作、理论研究及电影教育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造诣的教授、学者、艺术家。而且,有多位国际电影教育著名教授、艺术家以及国内著名教授和在国内电影艺术教育、电影理论研究处于领先地位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目前,学院在职的教职员工总数是531人。其中各类专任教师230名,教授42名,副教授69名。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及各系教学的需要,另聘有校外兼职教授15人,客座教授21人。
改革开放20年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学院经过调整充实,教师的专业背景更为广泛、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已经建设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配备合理的优秀的师资队伍。学院目前拥有硕士研究生导师53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28人;其中博士学位6人,在读博士学位3人,硕士学位21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2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国内、国际电影学专业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教师;像汪流、谢飞、郑洞天、倪震、周传基等教授已经成为北京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此外,学院还聘请校外的电影艺术专家如吴贻弓、张艺谋、陈凯歌、张丰毅、田壮壮、黄建新、顾长卫等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何客座教授。学院为表彰在培养电影艺术专业人才中有杰出贡献的教师设立了学院的最高教育、教学奖??“金烛奖”。
9)本科的主要相关专业课程:
目前,学院各个系除专业课程和学位课程外,所开设的主要课程有:
《电影技术概论》,《电影艺术概论》,《编剧技巧》,《导演艺术基础》,《导演创作》,《表演艺术》,《摄影创作》,《美术设计》,《特技美术》,《动画制作》,《声音制作》,《制片管理》,《电影美学》,《电影理论》,《视听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电影画面》,《类型电影》,《大师研究》,《影片分析》,《绘画》,《照相基础》,《计算机图形图象处理》,《广告制作》,《剪接》。
10)教学特点:
北京电影学院电影教育、教学的特点是:电影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制作专业为主体;兼顾历史、理论、批评的研究、艺术创作与科研。
学院在教学中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教育,坚持教学质量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加强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在电影学理论研究方面,密切关注研究当前电影创作、技术、艺术、管理、市场、理论等方面的新课题,以理论研究推动教学和学科建设,以教学和科研带动、促进影视创作。
学院有计划的组织、领导教师的教学、艺术创作,科研工作,理论研究工作,积极为教师的艺术创作和科研创造条件,实行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三结合。
??1)请具有丰富艺术创作经验的教师上课。学院任课的教师都有十分丰富的电影创作经验,而且,学院创造条件使专业课教师能做到1/3时间上课;1/3时间进行备课、进修、著述、科研、访问;1/3时间进行艺术创作。
??2)学生课程的3大主要类型:
共同课: 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课程:例如;法律、语文、计算机、外语、体育和学院各系共同规定的课程:电影技术概论、电影艺术概论、视听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
专业基础课: 各个系所学专业必须完成的课程。
专业课: 专业课程。
??3)教学影片的观摩:
本科学生在上大学期间,平均每年要观看电影(胶片)160---180部,四年中总计大约会看650---800部。如果加上上专业课、创作课程及自己学习观看的录象带、DVD、VCD形式的电影。
观摩、交流著名导演的电影作品。学院每年要请一些著名电影导演来放映他们拍摄完成的影片:例如:学院先后邀请了著名导演谢飞、郑洞天、韦廉、张艺谋、陈凯歌、王家卫、唐季礼、冯小刚、张国立、冯小宁、陈国星、张元、梁天等来放映他们拍摄完成的影片,与学生进行电影创作的交流,使学生收获很大。
观摩学院毕业学生的拍摄的电影作品,每年在学期末,各个系的学生集中放映这个学期拍摄完成的各种各样(DV、VHS、16MM、35MM)的作业。
??4)完整的课程作业和毕业联合作业的拍摄:仅以导演系、摄影系为例
一年级:拍照片作业和VSH录象作业。
二年级:拍DV作业和BETACANM录象作业。
三年级:拍16MM胶片作业。
四年级:各个专业的学生联合拍摄35MM胶片作业。作业长度:30分钟;学院提供摄影机、35MM胶片;照明灯具,录音设备和部分制作经费。
学院电影课程是按两个系统划分:制作系统:编剧、导演、表演、摄影、录音、美术、剪辑、制片管理。理论系统:理论、历史、批评(评论)。
总体上讲,课程的内容更重视电影的制作技巧的学习,课堂的教学更偏重于电影制作理论的讲述,重视学生的创作技术、技巧、经验的锻炼与培养。同时,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电影理论讲述。
教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课堂讲授、作品分析、专题讨论、命题作业、创意写作、拉片研究、作业讲评、现场拍摄。
学院鼓励学生任何形式的作业参加国内电影、电视节及学生电影、电视作品展。
11)人才培养:
52年来,学院共培养了万余名中国电影技术、艺术、管理、理论等专业的毕业生。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以来培养的毕业生,已经成长为中国电影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为改革开放中的中国的电影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创作和拍摄了无数优秀的影片,风格独特,成绩卓著,引起了国内、国际电影界、文化界的广泛关注。学院优秀毕业生拍摄的电影在国际重大电影界获奖,使得国际电影界更加注重中国电影在国际上的作用,为北京电影学院、为中国电影赢得了极大荣誉。
在艺术创作方面,学院毕业生(含教师)在1990-年至2003年共荣获的“金鸡奖”、“百花奖”、“政府华表奖”、“五个一工程奖”、“铜牛奖”580人次,获奖影片上千部次,其他片种120多人次;荣获柏林、嘎纳、威尼斯、莫斯科、东京等电影节各种奖项240人次,获奖影片上百部次,其他片种60人次。此外,根据初步统计,在1990年至2003年的13年间,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拍摄的影片58部(170人次),荣获国外电影(文化)各种奖项112个。
12)专著出版:
近5年,学院极为重视电影学的研究、重视电影艺术创作和电影理论的研究,重视理论学术专著的出版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材的建设,重视国外电影艺术、技术领域的专著的翻译出版工作。
具不完全统计,从1990年至2002年的12年期间,共计出版电影文学、电影表演、电影导演、电影摄影、电影录音、电影美术、电影管理、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港台电影、电影理论、电影美学、电影动画、图片摄影、电影数字技术等专业15大类,142本,近2000多万字;其中,译著25本。有21名次教授、副教授获得全国优秀图书“金钥匙”奖、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优秀教材奖等。此间,学院教师发表重要论文143篇,其中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刊登103篇,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刊登11篇。2002年学院出版了《新世纪电影学论丛》系列专著丛书12本(近430余万字),这套系列专著今年将再出版9本(预计230万字),其中历史、理论6本,美术1本,数字技术1本,动画1本。2004年6月,完成《电影分析读解手册》专著(22万字)。2004-----2005年继续完成《银幕访谈系列》后续的专著6本(美术设计、数字电影技术、录音创作、表演、制片、动画创作)预计150万字。2006年完成《中国电影学史系列专著》14本,预计300万字.
13)科研立项:
学院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着重体现在三个方面:1)课堂教学;面对学生的课堂讲授。2)艺术创作;电影、电视的创作与实践。3)理论研究;专著、教材的出版;论文的发表;承担科研项目。
在理论研究和科研立项方面,“九五”期间学院有34名教授、副教授及教师275人次参加项目课题组研究工作,共承担国家、教育部科研项目、部委科研项目58个;申请到科研经费254万元。其中,有18个项目荣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1999年参加国家和部委级科研立项38项。学院在广泛进行电影历史、理论、批评、制作、艺术、管理等人文学科的研究课题的同时,十分重视电影技术专业课题的研究,2000---2002年学院电影技术、电影数字技术方面的科研立项近10项.
14)附属机构:
学院附属的青年电影制片厂,担负着学院教师艺术创作和学院教学、学生实习拍摄影片的双重任务,是国家重点故事片生产厂家之一。学院图书馆收藏约3000余部国内外影片资料;藏书近20万册,其中珍藏本及中外画册、影集近1万余册。订阅中外期刊535种。更为珍贵的是,图书馆藏有供专业研究用的中外影片分镜头完成台本1万余册。学院的影视实验中心是学院学生教学实习的重要机构,建有数个计算机室、语音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电影剪接室、小剧场、大放映中心、影片资料库、演播棚、录音棚、混录棚、平面摄影教师,教学影片拉片室、录象编辑室。中心拥有品种齐全设备优良的电影、电视制作器材,学生和教师利用其相关设备完成教学实习和课程的作业。学院下设有音像出版社、电视剧制作中心等直属机构,在近年来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策划、制作的电视剧、专题片、音像制品在国内电视奖项中多次获奖,从而为电影、电视高级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创作条件。
15)学生思想教育与素质培养:
学院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注重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重视加强学生的“两课”建设。在学生中积极进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二为”方向教育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的教育。
学院的具体做法:在本科一年级中对新生进行学军和国防教育;在本科二年级中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三下乡”活动;在本科三年级中结合专业课程深入生活进行艺术创作;通过所有这些活动,增加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注重在学院的教育、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教育。近几年完成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作业,做到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三性统一。
16)国际交流:
学院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加强与世界各国电影院校、著名电影制作公司、国际间著名电影、电视公司、学术研究机构、科研机构联系,开展多种双边合作和交流。八十年代,学院被接纳为“国际电影电视院校联合会”(CILECT)的正式会员。九十年代初,成功的举办了该组织亚太地区电影电视院校年会和培训研讨会,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于2000年10月成功的举办了“北京21世纪电影教育国际研讨会。”2002年,学院成为该组织亚太地区电影电视院校年会的主席,学院与国际上著名的院校如美国的纽约大学、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MIT)、加州大学洛杉矶分院、南加州大学电影系、爱默森学院、美国电影学院、法国巴黎八大、日本大学、德国慕尼黑电影学院、意大利罗马电影电视培训中心、韩国中央大学、汉阳大学电影学院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经常邀请国际著名、知名电影院校的学者和世界著名电影公司的专家来学院进行交流和讲学,同时,学院也派出教授和青年教师出国进行访问、交流。
最近,学院与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建设中国电影数据平台(库),并开展与美国多家著名大学进行中国电影历史及理论、中国电影文化和中国电影交流。
学院正式成立了国际交流学院,使学院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健全,加强了学院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各个层次学生的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1993年以来,学院共接纳了外国留学生约1000人次,接纳港澳台学生约100人次。目前有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韩国、日本、加拿大等20个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约80名学生在国际交流学院就读,其中有香港学生、台湾学生10名。特别提出的是,日本、韩国研究生毕业后多被本国委以重任,并拍摄出较高水平的影片,港台研究生拍摄的影片也屡在国际和港台获奖,扩大了学院在国际上的影响。
17)学院发展:
2000年6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同志、北京市市长刘淇同志先后视察我院,指示,要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北京电影学院和中国电影艺术教育,要建立一流的动画创作、教学、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基地,要创作出中国自己的动画形象,要为中国的文化事业和电影文化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学院成立了动画学院,在培养传统动画人才的基础上,对动画艺术创作、理论、科研进行全方位的发展,并在数字技术人才、数字技术制作与应用,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数字传媒人才培养上进行研究。在中央领导和北京市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学院影视动画技术楼的一期工程,将于2003年下半年正式动工。
学院积极拓展办学的思路和空间,开展对外办学,计划建设中的高职学院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市教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对外合作办学的北京电影学院新媒体学院也在洽商中。学院正在积极争取扩大学院的办学模式,力争在几年内在北京市内建立新的校区。
学院在教学中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教育,坚持教学质量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加强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在电影学理论研究方面,密切关注研究当前电影创作、技术、艺术、管理、市场、理论等方面的新课题,以理论研究推动教学和学科建设,以教学和科研带动、促进影视创作。学院有计划的组织、领导教师的教学、艺术创作,科研工作,理论研究工作,积极为教师的艺术创作和科研创造条件,实行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三结合。
目前我院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相当规模的、系科设置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和有广泛社会影响及国际影响的专业电影高等院校。逐步完善了以培养电影、电视创作人员为主,同时培养理论研究、工程技术和事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体系。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动画
戏剧影视导演
影视摄影与制作 |
第二批 |
录音艺术
戏剧影视文学
表演 |
第三批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摄影
广播电视编导 |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电影学 |
第三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影视技术
艺术与科技
新媒体艺术
文化产业管理
漫画
跨媒体技术 |
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我校为符合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高职(专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学位证书。本章程中提到的高职均为专科层次。
第四条学校分为海淀校区和怀柔校区(建设中)。海淀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怀柔校区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瑞丰大街1号。
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艺术类非校考专业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学制四年;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制两年。
第六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跨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校考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以《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非校考本科专业: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普通类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艺术类高职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以上三类专业均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所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数均向考生公开公示。
第四章
艺术类专业校考
第十三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①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文件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我校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专业校考最后一试通过,方可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填报请按照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应按照所在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对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第十四条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报考方法、专业校考时间、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的80%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的85%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专业: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对应科类)的90%且不低于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分省计划招生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2.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分数线及具备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的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1)第十六条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规则中,分数线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向上取整的计算方式。
例1:某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2分,乘以85%计算结果为401.2分,则符合美术类专业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402分。
例2:某省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6分,乘以90%计算结果为518.4分,该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2分,则报考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519分。
(2)第十六条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规则中,对于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直接舍去小数部分不进位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破格条件要求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专业,有48名合格生源,乘以10%计算结果为4.8,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校考排名应在前4名。
4.对于保留高考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考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应类别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本科合格。校考与省统考对应关系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6.校考专业录取时,仅考虑第一院校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参与排队。
7.关于破格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录取结束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面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考生公示破格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8.关于专业成绩并列:
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校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1)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选考科类)
(2)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有统一规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分省计划,依据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①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排序投档规则。进档后,学校按照本章程第十七条及相关规定进行安排专业及录取。
②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分。
③关于省统考成绩并列: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时如果遇到省统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④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⑤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高职(专科)层次录取采用“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模式。我校在京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录取要求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与思想政治两门科目成绩合格。
⑥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包含艺术类非校考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排序投档规则。进档后,学校按照本章程第十八条及相关规定进行安排专业及录取。
第三款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四款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总分(高考文化总分+政策性加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进行科目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的先后顺序进行科目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款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六款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专业校考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校考最后一试通过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须按照联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校考最后一试通过的香港考生,可选择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
使用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成绩报考我校的台湾考生,具体报考办法请依据《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台湾学测本科招生简章》。
港澳台侨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港澳台侨页面”,查询相应类型的招生简章,以了解详细的报考要求。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
第一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外语语种没有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第三款按照教育部以及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对于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的要求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省份公布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跨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漫画、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学年42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专业每学年19000元。本科、高职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二条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据有关程序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一款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款我校对新生组织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评,入学时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三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我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给予学生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款为了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建议新生在高考报名后,入学前,不要变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内容。
第五款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
第二十五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各招生院系咨询电话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bfa.edu.cn;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bfa.edu.cn;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邮箱:zs@bfa.edu.cn;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公众号: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zs_bfa)。
第二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与本章程有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