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931-4938051,0931-4956179 |
邮箱地址: zsb@mail.lzjtu.cn |
联系地址: 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铁道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 |
官网地址:
http://zsb.lz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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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甘肃省 |
重点学科: 10个 |
硕士点: 130个 |
博士点: 39个 |
院士人数: 4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兰州交通大学创建于l958年,由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和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部分系科成建制迁兰组建,原名兰州铁道学院,是我国第三所铁路院校。5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学校隶属铁道部领导,实行行业办学管理体制。2000年,根据国家统筹规划,划归甘肃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1565亩,建有3个校区,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区。校舍建筑面积为80.88万平方米,总资产23.37亿元,固定资产13.23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2.42亿元。图书馆藏书222.2万册,有中外文期刊4000多种,电子图书49.2万册,声像资料3.5万余件,是甘肃省五大文献收藏单位之一。
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8335人,其中本科生22400人、硕士研究生3119人、博士研究生193人,高职生2600人、国防生346人,留学生207人;成人学历教育在册学生20595人。学校有教职工2277人,其中专任教师1455人,院士4名、教授、副教授786人。有包括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铁道部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甘肃省领军人才人选等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230余位。已形成了一支整体结构比较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门类齐全,涵盖了工、理、经、管、文、农、法等7大学科门类。现有62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05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在职工程硕士、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学校在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一定的优势与特色。其中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环境工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车辆工程等学科在国内高校具有较强实力。在风能太阳能、绿色真空镀膜、防扬尘技术、绿色生态农药、染缬艺术创作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一批核心技术和优势产业。
目前设有研究生院、土木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与国际汉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铁道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位于武威市的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等20个学院和1个体育教学部。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 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12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88个各类研究所。
学校是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铁道部继续教育西北基地,西北地区小语种培训基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院校之一。2003年学校开始进行留学生培养,2008年,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外留学生招收院校,累计培养、招收来自24个国家的留学生1500余人。2005年,学校成为全国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院校,已招收、培养了134名高水平运动员。2006年,学校获得优秀本科生免试推研资格,已累计推荐研究生513人。2009年,学校成为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0年,学校成为全国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1年,我校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学校积极探索职业资格培养鉴定与本科教学计划的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行的双证教育体系,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就业质量,使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3%以上,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情况,我校平均就业率为96.60%,在全省高校中名列第一。2012年我校被评为“2011-201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积极发展对外交流合作,与国外30多所高校、教育和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按照“2+2”、“1+3+1”、“3+1”等模式开展联合办学项目,已累计培养联合办学项目生200余人。此外,先后选派200名中青年教师赴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国进修、攻读学位和科研合作,有近百名外籍专家学者应邀来校交流讲学。
学校以“兰州交通大学董事会”为纽带,先后与120多家企业单位、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各类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利用,学研产合作之路越走越宽。
经过55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就业形势、创新能力、对外交流、拥有省部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数等多项核心办学指标均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新的历史时期,全校师生将共同努力把学校办成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物流管理
土木工程
通信工程
交通运输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工程管理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
第二批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英语
铁道工程
软件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地理信息科学 |
第三批 |
自动化
应用物理学
建筑学
环境设计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国际经济与贸易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水利水电工程 |
第二批 |
应用化学
会计学
环境科学
汉语言文学
工程造价 |
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兰州交通大学;英文名称:Lan zhouJiaotong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孔子学院授权建设单位,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天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三对一”对口支援高校。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拥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铁路科普基地、国家北斗科普基地、教育部文化传承基地和西北地区小语种培训基地等一大批人才培养基地。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并报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部分同分考生的录取工作。主要投放在报考我校优质生源相对集中的省(区、市),根据各省(区、市)录取进度和实际投档情况统筹考量使用。
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招生计划。若需调整计划一般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十一条 对进档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不设置专业级差,以考生的投档成绩(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在部分省份,同分进档考生若有同分排位,则执行同分排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仅限在组内专业进行调整);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在报考我校时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排序确定;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投档排序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档排序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课省统考成绩*1.2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豫考普〔2024〕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非外国语言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因用人单位(主要是铁路局)在录用毕业生时要求毕业生不得有色觉功能异常,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以下专业: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车辆工程,以及我校高职(大专)所有专业。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工学类专业4700元/人▪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人▪学年执行);文学及经管类专业4000元/人▪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人▪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学年;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5500元/人▪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4500元/人▪学年。
本科学生住宿标准如下:
校内南苑、北苑学生公寓:六人间900元/人▪学年;四人间1200元/人▪学年;
桃海学生公寓:三至四人间1350元/人▪学年,二人间1400元/人▪学年;
东方学生公寓:四人间1400元/人▪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十九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兰州交通大学办学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有两个校区。本科生全部安排在主校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88 号);高职(专科)生全部安排在分校区(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166 号)。
学校官网:https://www.lzjtu.edu.cn/
学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s://zsb.lzj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56179、4938001
传真:0931-493805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7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牵头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据严肃查处。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邮箱:jiw@mail.lzjtu.cn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相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