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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 |
| 官网地址:
https://zsb.ecut.edu.cn/
https://www.ecut.edu.cn/
|
隶属于: 江西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19 |
博士点: 1 |
院士人数: 10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 占地面积: 2500 亩 |
创建时间: 1956年 |
国家学科: 5 个
国家实验室:1 个 |
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是国防科工委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管为主,文、法、教兼备的多科 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于1956年创建,先后隶属于第二机械工业部、核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现由国防科工委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海军国防生培养基地。建校半个世纪以来,学校励精图治,艰苦奋斗,成为我国核工业开路先锋--核燃料循环工程专门高级人才培养的摇篮,为国家培养 和输送了65000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为我国核军工事业、核大国地位的确立和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学校由校本部、北校区、南昌校区组成。校园占地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40万册,电子期刊2000多种。学校下设国防科技学院、海军后备军官学院、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核工程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14个学院,另在南昌校区设立独立学院--长江学院;现有55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管理专业,11个国防军工专业,14个江西省品牌专业;有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0个硕士点,有4个专业合作培养博士生,具有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在校学生26000余人(含留学生)。全校教职工2000余人,教师中有工程院院士2人,教授、副教授45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近6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5人,省级中断骨干教师5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
学校科技实力雄厚,有40个研究所,4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际原子能机构参比实验室,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是国际原子能机构铀矿地质、同位素水文学高级培训中心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东亚地区同位素水文数据库主办单位,多位教授受聘国际原子能机构咨询专家。近年来,学校发表科研论文60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2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70余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600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30余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50余项,获国家级奖励9项,省部级奖励43项,发明专利10项,年科研经费突破5000万元。与美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学术联系,并互派留学人员。
学校教学、生活设施齐备,有馆藏丰富的地质博物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先进的体育馆、艺术楼,以及游泳池、室内球场、体操房和标准田径场等。拥有现代化的演奏厅和琴房、舞蹈房、美术展厅。办学条件优良,生均教育资源各项指标均达到部颁标准。学生公寓配置宽带网和电话。学校是花园式校园,先后被授予 "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和"江西省园林化单位"。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资源勘查工程
应用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
测绘工程 |
| 第二批 |
地球物理学
核工程与核技术
勘查技术与工程
市场营销
数学与应用数学
软件工程
地球化学 |
| 第三批 |
材料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通信工程
统计学
土地资源管理
英语
工程管理 |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物理学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生物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
汉语言文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信息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财务管理 |
| 第二批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4.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5.学校校区:南昌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抚州校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等代表组成。
同时设有本(专)科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各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高职(专科)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七条 学校对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不作外语统考语种限制,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除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投档分数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专业录取根据投档分数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投档同分排位开展专业录取,若无同分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50%。
4.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5.按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以学校和各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进行。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www.ecut.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91-83897339、83897952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1.本科学费:一般文科专业4380元/年或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年。
2.专科学费:5000元/年
3.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二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
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东华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ecu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b.ecu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330013)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3897952
E-mail: zsb@ecut.edu.cn
2024年4月18日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
2600元/年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班级学生中评价好;
3.热爱所学专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勤奋刻苦,既注重理论课的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创建星级文明寝室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达到标准;
5.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出勤率在95%以上,必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各科平均学分绩90分以上,体育成绩总得分80分以上;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年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班级学生中评价好;
3.热爱所学专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勤奋刻苦,既注重理论课的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创建星级文明寝室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达到标准;
5.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出勤率在95%以上,必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各科平均学分绩85分以上,体育成绩总得分75分以上;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1300元/年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班级学生中评价好;
3.热爱所学专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勤奋刻苦,既注重理论课的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创建星级文明寝室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达到标准;
5.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出勤率在95%以上,必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名进行评定,二等奖学金体育成绩总得分须达70分以上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800元/年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班级学生中评价好;
3.热爱所学专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勤奋刻苦,既注重理论课的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创建星级文明寝室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达到标准;
5.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出勤率在95%以上,必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名进行评定,三等奖学金体育成绩须达及格。
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1000元/年
在校学习优秀、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