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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zhaosheng@sie.edu.cn |
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
官网地址:
http://zhaosheng.sie.edu.cn/
|
隶属于: 辽宁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沈阳工程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东北工业重镇、辽宁省省会—沈阳市。学院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以工程教育为主体,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开放式、应用型的本科院校。
学院校园规划用地77万平方米,现有占地面积60余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5亿元。学院校园设计理念先进、结构布局时尚、功能设施完善,充分体现了人文精神、环保意识与 自然生态三者的和谐统一,成为沈阳科教文化长廊中一道靓丽的新景观。
学院设有电气工程系、动力工程系、自动控制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政治法律系、英语系、技术经济系等9个专业教学系和7个教学部(中心),即:基础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部、继续教育部、计算中心等。学院学科和专业设置以工程技术类为主,涵盖工、经、文、管、法等5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17个,高职高专专业36个。其中,国家高工专示范专业4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5000余名,其中全日制在校生8742人。学院立足辽宁、面向全国,服务于电力行业、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毕业生始终以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实践技能赢得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学院具有比较完善的办学条件和实训设施。实验室与实习场所面积58834平方米,其中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65个;校内实习基地20个,校外实习基地55个;其中600MW火电机组仿真机、汽轮机调速系统等6个百万元以上的大型实训设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学院建设有一流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校园内所有楼宇共布设9000多个信息点,以100兆网联入校园局域网,并通过光纤与互联网相连,实现了网络信息的高速,海量交流。现代化的图书馆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914人。专任教师40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35%;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人,省级“高校教学名师”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人,“千人次”人才4人,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人。
学院科研工作实力较强,初步形成了以博士、硕士为骨干的科研梯队,拥有一个省级高校工程技术中心和一个市级工程中心。2000年以来,共承担科研项目269项,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成果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9项,获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0余项。200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高精度热压氮化硅陶瓷球轴承”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学院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加拿大BC理工学院、加拿大电子工程大学、德国慕尼黑理工大学、法国IUT技术学院联盟、澳大利亚梅铎大学等15个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缔结校际友好关系。在引进国外先进的办学成果和办学理念的同时,积极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和科研改革寻求实质性的国际合作机会,不断拓展国际合作办学领域,开创学院自身的对外交流的品牌和特色。
学院组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情关爱和大力支持实现了高起点开局,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学院的发展规划目标是在“依托行业、面向市场、工程教育、职业取向、打造品牌、人民满意”的办学理念指导下,使学院形成“以工程教育为主体,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共同发展;以全日制教育为主体,多种形式的非全日制教育和合作教育持续发展;以工为主体,强化特色,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把学院办成具有科学的办学理念,先进的管理与服务,优质的教育资源,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国内同类高校一流(示范性)的多科性、开放式应用型学院。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社会工作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第三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程管理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9954.5平方米(约合1289.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4平方米;生师比16.5:1;专任教师72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5%,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489.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105.7元;纸质图书96.9万册,生均纸质图书78册。
住宿条件:学校建设有12栋学生公寓,2024级新生寝室设为6人间与8人间。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选公寓和床铺。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本科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软件工程(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专科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中加合作办学)、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中加合作办学)、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1、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20303
保险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020106T
能源经济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3
030101K
法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4800
4
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4800
5
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必选化学
6
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7
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8
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9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0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1
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2
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13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0504T
储能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080601H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32000
中外合作办学
17
080602T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暂定5200*
18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2
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26
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0911TK
网络空间安全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0
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2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33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4
120209
物业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5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6
120701
工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2、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4301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2
430106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3
430201H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4
460307H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含学费暂定的标*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及相关备案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文件规定,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4400元两个等级;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爱心助学基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
(2)红河国际学院(中加合作办学)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和访学激励金。
(3)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设有专项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认定过程、认定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申请免学费、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沈阳工程学院与俄罗斯乌法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教外函【2022】5号)批准实施,开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项目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入学后在沈阳工程学院完成项目规定的全部四年课程,达到沈阳工程学院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沈阳工程学院红河国际学院(以下简称红河国际学院)隶属于沈阳工程学院,是由沈阳工程学院与加拿大红河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09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实施高职专科学历教育,纳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设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等专业,办学规模1100人。红河国际学院的学生可以在沈阳工程学院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三年课程,达到沈阳工程学院毕业要求,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者在满足加拿大红河学院入学要求的基础上,可自愿选择赴加方学习,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可获得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红河学院专科文凭。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
(2)按照“专业组+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3分,2、3志愿2分,3、4志愿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的处理
学校采用考生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若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如生源地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有明确说明,则以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4)专升本的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在最终录取之后,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7.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学校官网:http://www.sie.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ie.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就业服务云平台
沈阳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