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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299号 |
官网地址:
http://zs.hkxy.edu.cn/
http://www.hk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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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湖北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人 |
占地面积: 1000 亩 |
创建时间: 2000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汉口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多学科、综合性的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创办于2000年,始称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四所独立学院之一。2011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申报,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汉口学院,也是全国首批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的17所学校之一。学校有中级职称评审权,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连续五年排位全国同类院校十多名。代码为11800 。
学校取名为“汉口”,是因为2000年 申报学校校址在汉口,2003年学校最终选址在江夏。汉口曾是中国的直辖市,是武汉市的旧称,是近代中国商业、金融、物流的发祥地,学院取名“汉口”,有为地方经济和城市发展培养人才的理念。
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把培养专业基础知识牢固、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
【校园环境】 学校坐落在武汉市南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校园占地千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大气,教学区、行政区、生活区、运动区、休闲区功能齐备,布局合理,品味高雅,氛围和谐。大气稳重的建筑设计,赏心悦目的园林风格,充分体现了丰厚的文化底蕴。校内绿树成荫,四季花开,廊亭水榭、假山雕塑点缀其中,令人心旷神怡,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科建设】 学校建有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 坚持“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专业建设思路,形成了涵盖经济学、法学、艺术学 、文学、工学、管理学等6大学科门类32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学校《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现代陶艺设计与制作》课程分别于2008、2011年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被列为湖北省教育厅重点培育本科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获批“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2014年学校还与武汉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联合培养全日制研究生。
【师资力量】 学校通过引进、培养、使用等多种形式,建立一支学术水平较高,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正高70余人,副高190余人,另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约占专任教师的58%,有5位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一批院士、楚天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受聘我校特聘教授。
【科学研究】学校把加强科研工作作为提高办学质量,提升教师教育水平的重要内容,制定《汉口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计量与考核办法》,完善和创新科研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科研发展的宽松环境,组织对重点学科进行方向凝练和队伍整合,凸现研究方向和特色,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约有56%的专任教师参加了校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和高校教材百余部,完成涵盖理、工、文、管等多个学科门类的科研项目百余项,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种奖项两百多项。2013年,湖北省省属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过程控制与先进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培育)”落户我校,《汉口学院学报》还荣获全国民办高校优秀学报一等奖。
【办学条件】 学校已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五千多万元,建有专业实验室70多个,其中过程控制工程、运动控制工程、BVCOM视频通讯教学研究基地、嵌入式系统、国际结算、数字音频采编等重点实验室34个,可开设实验项目1770多个,实验开出率95%以上。学校建有教学视听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多媒体教室、 琴房,同时还配备了先进电脑2000多台,能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分享教育资源。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多万册,电子图书5200GB,各种期刊1600多种。学生固定实习基地70个,学生实习实践情况良好。
【教育教学】 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总体思路清晰,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配套措施得力,学校构建了通识教育、专业基础教育、专业特色教育、教师教育和跨专业通选课程五级课程体系。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全面发展。学校有完整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教学各个环节,确保教学的正常运行。严格实行教学督导制度,聘请校外专家常年进行教学督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0年和2011年我校分别接受湖北省教育厅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考核评议,均获得很好的评价。2012年学校还通过了湖北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顺利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近5年来,学校学生在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发明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艺术竞赛等全国全省各类重大竞赛中,共有2000余人次获奖,曾参加“数学建模竞赛”获两个国家二等奖,取得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名的好成绩。参加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北省大学生艺术节获“优秀组织奖”,创同类院校优异成绩。2013年我校学生获全省高校英语演讲比赛和写作比赛两项一等奖。校友刘培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并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邀请,出席中央电视台2014年春节联欢晚会。学校还积极鼓励学生再深造,近五年来,有600多人考取全国重点大学研究生,曾有一寝室四女生全部考取研究生,被媒体誉为“考研四朵金花”。学校坚持设立奖、助学金,2013年资助奖励学生5000多人次,资助奖励金额650多万元。
【招生工作】 学校生源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数量充足、质量良好,每年新生报到率超过90%,特别是艺术专业报考人数每年均超过计划数好几倍。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学校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组织各种职业技术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连续多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以上,连续8年资教生签约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涌现出了李艳、王曼、杜占红、邓竹君等一批优秀资教生典型,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2012年学校毕业生工作受到湖北省教育厅的表彰,并参加全国高校就业成果展。学校还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2011年11月成立了湖北高校首家创业教育学院,培训内容涉及10个学科领域30多个专业,传播了创业知识和理念,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发展空间,取得不错的效果。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几万名专业基础知识牢固、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对外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美国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美国东伊利诺伊大学、新西兰国际太平洋学院、韩国青云大学、法国凡尔赛国立音乐学院、英国提赛德大学等1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友好校际联系,进行学术交流,并通过展开“2+2”、“2+3”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联合培养本硕学生。2014年,学校将迎来来自法国凡尔赛国立音乐学院的首批国外留学生。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任教,建立了由学校资助的教师赴国外合作学校访问、进修或进行学术交流的机制,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学术水平的提高。
【校园文化】 学校注重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每年举办大学生文化节、科技节、体育节和艺术节,注重发挥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满足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要求,涌现出“全国十佳社团联合会”、“全国百强社团”等一批杰出的校园文化活动团体,学校“旭日合唱团”一举摘取第七届意大利日瓦国际合唱节最高奖项特别奖和两项金奖,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中国合唱团。学校先后被中国教育家联合会、新华社《中国名牌》杂志等单位评为“全国十佳独立学院”、“中国十大名牌独立学院”、“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校”,荣获“全国爱国主义教育成就勋章”等荣誉。在全国同类高校媒体关注度排行榜中,连续两年排名前七名。学校同时还是全国团建试点单位、全省同类院校中唯一党建试点单位。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生练等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均给予过帮助,各级政府部门领导也多次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汉口学院将继承办学传统,创新教育模式,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学,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目前,全校师生员工团结一心,发奋图强,向着建设国内优秀大学的目标不断前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音乐学
电子商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高校招生章程-
汉口学院
汉口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汉口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1年4月由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转设更名为汉口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1800,湖北招生代码C206,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汉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本专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含艺术)、中职技能高考等。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我校各类学生招生工作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市、区)关于高校各类学生招生的法规、政策及会议精神;研究讨论、部署学校年度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审核学校各类学生招生管理制度;指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计划执行与工作落实情况。下设的汉口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我校招生工作日常议事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总体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面向社会公布。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区)招生报考实际情况,经招生委员会讨论批准后进行调剂。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无专业级差。总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其中历史/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其录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第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市、区)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则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的比例录取,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的省(市、区),考生须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总分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第十三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100分。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五条 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第十六条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和保留学籍手续。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汉口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299号 联系电话:027—59410037 59410038 59410087 59410228 网 址:http://www.hkxy.edu.cn/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