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313-8161730,0313-816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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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 |
官网地址:
http://zsc.zjku.edu.cn/
http://www.zj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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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河北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占地面积: 1428 亩 |
创建时间: 1978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长城脚下,承塞外文明;学院黉(hóng)宇,聚慷慨之士。张家口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教育学、医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学科,文学、理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教学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国家园林城市张家口市西太平山南麓,万里长城蜿蜒穿过校园,堪称中国高校独一景观。学校地处“京津冀都市圈”及“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四省通衢,区位优势明显。现为国家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河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基地。
学校规划占地1592.29亩,现有校舍总面积178699.27平方米。校园依山构建,绿荫叠翠,楼台水榭,错落有致,与雄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读书治学之理想园地。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44.22万元;拥有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医院各1所;拥有固定实习学校(幼儿园)68所、实习医院20所,拥有财经类实习基地15个、其他类实习实训基地47个;图书馆纸质藏书60.1万册,各类中外报纸期刊734种,电子图书7914.11GB,中外文数据库3个。
学校秉承“自强、拼搏、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多年来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培养了5万余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毕业生,每年累计完成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培训及行业、部门委托从业资格、人才招聘、技术考核等数万人次。他们活跃在省、市乃至全国教育系统、党政机关、经济领域和演艺界,在各自行业内独领风骚,独占鳌头。
学校现设有护理学院、财经学院2个二级学院,初等教育系、音乐与学前教育系、外语系、人文社科系、理学系、体育系、艺术设计系、医学系8个教学系和医学基础部、社科部、公共体育部、大学外语教学部4个教学部以及教师技能训练中心、艺术教育中心。学校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5个,分别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护理学、财务管理,现有专业39个,主要涉及以培养面向幼儿教育和小学师资为主的教育类专业、以培养面向医疗卫生一线医护人员为主的医学类专业和以培养面向中小企业财会人员为主的管理类及相关专业。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8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11人,其中教授58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53人。10余名教授在全国医学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河北省高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河北省教师教育学会、河北省世界政治与经济学会、全国语文学习科学专业委员会河北省分会、河北省高等学校外语教学研究会等机构担任重要职务。多名教师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市级以上青年社科专家等;聘请了10余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学校积极参与国际间校际交流及文化传播,外派教师赴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东萨拉热窝大学等院校从事文化交流与汉语教学工作,2010年,与新西兰瑞金特国际教育集团建立友好学校关系。
学校坚持科研服务教学、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双服务”方针,先后组建长城文化研究中心、生态旅游研究中心、高教研究所、农村教育研究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护理职业教育研究所共6个研究机构,并以此为依托,开展针对性的科研项目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2007年以来,教师主持科研项目307项,其中省厅级以上立项课题55项,教学科研获奖成果97项,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375篇,其中被核心期刊刊载526篇,被ISTP、EI收录11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69部。
数载磨砺剑自锋,风劲扬帆正当时。“十二五”期间,张家口学院将切实加强内涵发展,为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本科院校而自强不息,努力奋斗!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小学教育
体育教育
护理学
财务管理 |
张家口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张家口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第一章
、学校名称:张家口学院
第二章
、学校代码:14458
第三章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四章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章
、学校地址:
平门校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
明湖校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洋河新区景观大道北侧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五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
第六条 普通类专业志愿录取原则
第一章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各志愿间无级差。平行投档的批次,同分情况下,根据各省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安排专业;非平行投档批次,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第二章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三章
、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填报志愿的省份,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
第四章
、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志愿的省份,对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已投档考生予以录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五章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河北省投档规则计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八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和复查,按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条 助产学专业适合女生,男生谨慎填报;英语和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住宿费500元/生/年。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张家口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张家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有关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有关省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张家口学院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经河北省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张家口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13-8161803 8161730
通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
邮政编码:075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ku.edu.cn
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学院招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