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028-87953006,028-87953008,028-87907888 |
邮箱地址: zhaoban_2@126.com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团结学院路67号 |
| 官网地址:
http://zb.cdysxy.com
http://www.scmc.edu.cn/
|
隶属于: 四川省教育厅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 占地面积: 2000 亩 |
创建时间: 1997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国著名高校成都理工大学系四川省重点高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授予权。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是由成都理工大学申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一所以艺术类本科为主的独立学院。学院近年来曾荣获 “中国一流高等独立学院”、“社会满意学校”、“全国教育教学管理示范高校”、“全国十大特色院校”、“全国百强教育先进单位”、“重质量·讲诚信,全国AAA级示范学校”、“全国首批创新·就业型大 学”等荣誉称号。
学院地处成都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西区,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校园占地面积近千亩,教学、生活用房、学生公寓等建筑面积近35万余平方米,一座以“憧憬”为主题的大型雕塑和30多尊世界科学巨星、文学巨匠、艺术家、名人头像遍布校园内,形成了浓烈的文化艺术氛围。
学院依托广播电视系统的行业背景,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了一切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办一流教育,育广电英才”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应用性、复合型、德艺双馨、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学院围绕广播、电影、电视、网络传媒及IT行业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了播音与主持系、编导与戏剧影视文学系、艺术设计与动画系、新闻系、表演系、音乐舞蹈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摄影系、传播与经贸系、影视编导与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等十一个系。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艺术设计、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动画、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广播电视工程、录音艺术、英语播音、时装表演与设计、影视人物造型设计、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广告设计、装饰设计、电视编辑、电视节目制作、文艺编导、网络传媒、现代媒体编辑、图片摄影及制作、影视摄影及制作、影视制片、广告经营与管理、传媒策划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40余个本、专科专业或方向,形成了完善的学科群。
学院生源遍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迄今,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成为西部地区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全的艺术独立学院。
学院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不断开拓创新,拥有雄厚的办学实力,购置了一流的专业教学设备,凝聚了一大批多年从事影视、媒体、艺术设计、动画、摄影、计算机等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并做出过骄人业绩的实力派师资队伍,大批优秀毕业生脱颖而出,意气风发地走向祖国大江南北,桃李满天下。由于办学理念与市场需求接轨,以人才市场为导向,在校学习专业能力与将来岗位工作能力零距离接近。办学十年来,已为中央电视台和省内外广播影视传媒系统、大中型文艺演出团体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培养输送了一大批记者、编辑、编导、节目主持人、演员及计算机网络维护和广播电视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学院有广播电视系统的行业优势,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渠道,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他们都找到了较为满意的工作,正在人生舞台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
一流的专业教学设施
学院具有全国艺术类院校中一流的教学硬件设施。建有教学大楼七幢、艺术大楼五幢、视听中心一幢、艺术体育中心一幢、艺术交流中心一幢、计算机实验中心一幢、川内高校最大的美术馆、大型演播厅、表演实验剧场(黑匣子)、艺术实验中心、摄影棚、西部一流的大录音棚、中型演播厅、金色演播厅、银色演播厅、多个小型演播厅、数十间省级专业电台标准的模拟仿真播音教室、160余间多媒体教室等。15个多功能一体化演播室,首家高校高清演播室,可供数百名学生同时实习用的120余间录音室,MIDI工作室;带舞台的多间表演教学厅、排练厅及可同时为数百人使用的多间形体房;高标准舞蹈专业专用练功房、多间化妆专业专用教室;可供动画专业实习使用的大型动画设计机房,为艺术设计类专业建设了上百间画室、艺术陶瓷研制中心和多间造型、模型、雕塑、材料制作等工作室;仿照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新建大型多功能绘景教室;配置有国际先进水平的VICON动作捕捉系统;可供拍摄电影、电视、MTV等用的专业长摇臂、平板滑车、单座摄像升降装置等设备。另外还建设了多间摄影厅、照场、看片室及供摄影用的暗房、洗印设备等,配备了目前先进的高清摄像机、演播室系统。购置了700余台专业摄像机、300余部数码照相机,30余间钢琴房和数间带钢琴的音乐教室,供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分类教学的视唱室;配备有3000余台为剪辑和节目制作专用的非线性编辑机,具有四十余台高档线编机的专业机房,数百台液晶显示屏微机的大型计算机房;可供计算机类专业研发、实践操作的多间专业实验室;具有功能齐全的大型电子阅览室和图书馆;建有校园广播电视台和校园广播电台,校园电台每天播放几十套节目。开设晨光电视新闻频道、影视文艺频道和综合频道三个校内电视频道。大型体育运动场及完善的体育运动设施;宽敞明亮的学生公寓中有卫生间、彩电、电话、宽带网、电扇、组合家具等设施,为学生提供了方便舒适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一流的雄厚实力派专业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西部地区及四川省内广播影视、音乐美术、文学艺术、新闻、教育等各界著名专家、学者及中青年传媒、艺术骨干,近千位专、兼职教师任教,高中级职称教师占85%以上。拥有一支雄厚的实力派师资队伍。
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均为在国内业界颇具影响的知名专家、教授。他们中有:原四川电视台台长、电视艺术家王岳军教授、教育管理专家马洪奎教授、播音朗诵艺术家王雷(播音指导)教授、作家、高级编辑陈祖继教授、艺术设计专家黄莓子教授、教学管理专家董孝壁教授、原四川新闻研究所所长、高级记者康庆良教授、四川摄影家协会主席、摄影艺术家康大荃教授、民族音乐人陈川教授、国家一级导演、表演艺术家温琼如教授、著名导演李佳木教授、原四川有线台副台长、高级记者张成海教授、国家一级演员、声乐教授苏国明、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家庞晓阳教授、广告学专业教授肖建春、计算机教授蔡淮、冯景之、雕塑艺术家郑晓东教授、剪辑师张乐平教授、包装设计专家黄环教授、展览专家周良知教授、国家一级演员、表演教授张荣芝、节目制作专家颜林教授、国家高级化妆师王泽政教授等。并由他们组建了各专业老、中、青结合的配置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他们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广播、电影、电视界有较高的造诣和知名度。为了与世界艺术教育接轨,学院聘请了美、英、加、韩、日等国少量专家、教授来我院担任部分专业课教学工作。
学院完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学科群为各专业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专业人才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 批次 | 专业 |
| 第二批 |
广播电视编导
数字媒体艺术 |
| 第三批 |
环境设计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广告学 |
| 第二批 |
摄影
广播电视学 |
| 第三批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舞蹈编导
数字媒体技术 |
四川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和《四川传媒学院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1.学校名称:四川传媒学院2.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非营利性办学)3.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学院街67号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第六条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学校根据办学综合条件以及政策要求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八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可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规定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第十一条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二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第十三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艺术管理、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第十四条学校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六条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第十八条 我校在录取时,艺体类和普通类专业均根据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分考生按照考生的位次分排序录取。第十九条我校航空类专科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因专业特点和行业要求,建议考生志愿填报时参照以下条件: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63cm-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3cm-185cm;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矫正视力1.0以上;5.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或印记,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腿、X型腿;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9.无严重违纪史,无犯罪史。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传媒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报到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有关规定及我校人才培养的需求,部分专业在招生中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学生毕业时颁发的毕业证书不显示招考方向,只显示招生专业。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者,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第二十四条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读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十五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第二十六条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由我校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者,由我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传媒学院。第二十七条学校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渠道。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学校联系方式:电话:028-87953006、87953008传真:028-87907888网址:http://www.scmc.edu.cn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UMC-CHN第三十条招生章程由四川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 1 |
35广播电视编导 |
不限 |
5 |
本科 |
| 2 |
LJ网络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10 |
本科 |
| 3 |
W1网络与新媒体 |
不限 |
30 |
本科 |
| 4 |
W9秘书学 |
不限 |
6 |
本科 |
| 5 |
WB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不限 |
7 |
本科 |
| 6 |
WC市场营销 |
不限 |
8 |
本科 |
| 7 |
WD电子商务 |
不限 |
9 |
本科 |
| 8 |
P1空中乘务(报考条件详见我院招生章程第二十三条) |
不限 |
5 |
专科 |
国家奖学金
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
文体成绩优秀单项奖
50~1000元
① 高校分片比赛中前4名,学校奖励100元/生;
② 市级大型团体文艺业余或专业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人数在10人以上者,由组织者推荐5%的学生参评)获得一、二、三等者,学校分别奖励为:300元、200元、100元/生,其他名次或奖项为:50元/生;
③ 省级大型团体文艺业余或专业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人数在10人以上者,由组织者推荐5%的学生参评)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学校分别奖励为:500元、300元、200元/生,其他名次或奖项为:100元/生;
④ 全国或国家级以上大型团体文艺业余或专业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人数在10人以上者,由组织者推荐5%的学生参评)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学校分别奖励为:1000元、800元、600元/生,其他名次或奖项为:500元/生;
各类竞赛及科技成果优秀单项奖
300~800元
获得各级各类竞赛优胜奖者,学校奖励300—800元/生;在国家级的刊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者,学校奖励800元/生
思想品德优秀单项奖
100~500元/人
① 思想进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行为、坏人坏事作斗争,有重大影响者。
② 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有突出贡献者。
③ 为保卫国家财产奋力抢救或发现隐情及时报告有突出贡献者。
④ 拾金不昧,物品价值1000元以上或有特殊重要价值。.
学校根据学生的优秀事迹给予奖励100—500元/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1000元/人
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
艺术类本科英语过三级;艺术类专科英语过二级;
非艺术类本科英语过四级;非艺术类专科英语过三级。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
1500元/人
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
艺术类本专科英语过三级,计算机过一级;
非艺术类本专科英语过四级,计算机过二级。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500元/人
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200元/人
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
600元/人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具有四川传媒学院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并在校(校团委,校学生会)院(系,部)(含院(系,部)分团委(团总支)、院(系,部)学生会、各班班委)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者。
2、能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 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本学年中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75分以上。
4、本年度内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5、学校相关部门及各院(系,部)按照学生干部总人数的5%进行“优干”推荐,推荐名单报送校团委审定。
6、评选结束后,填写《四川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经辅导员和所在院(系,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在本院(系,部)进行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批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存入本人学籍档案。
文明寝室
400元/间(根据寝室实际居住标准和人数适当调整)
1、寝室成员用电习惯良好,无私接电线、燃点蜡烛等行为,寝室内无严禁使用的电器。
2、寝室内不私藏管制刀具。寝室各成员生命财产、自我保护意识强,不留客住宿;发现案情能及时主动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3、寝室常年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爱护公物,不在寝室墙壁或门上乱贴、乱涂、乱划;不乱丢垃圾,不向楼下抛掷物品,室内无饲养宠物;无私自调换寝室床位。
4、寝室各成员和睦相处;有良好的学习风气,积极参加晨练、早读;全室成员期末考试无一人补考;寝室文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5、邻里关系处理良好,休息时间无喧哗、狂舞、踢打球类、打电话等扰邻现象存在。
6、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吵架、斗殴、酗酒、旷课及赌博等违纪行为。
先进班集体
500元/年
(一) 班集体风气好
(二) 文明道德好
(三) 文体活动好(非艺术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四) 班委会建设好
(五) 党团员、干部模范作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