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属性、层次及所颁发的毕业证书: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专科层次、颁发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三、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成立的四川省首批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绵阳市人民政府,省市共管。四、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五、招收要求:1.参加高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或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达到我校的录取分数线。2.各专业招收男女比例:不限。3.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作语种要求,但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4.身体健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六、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3.录取时,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录取。4.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各占50%,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四川2024普通高考实施规定执行。录取时采用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投档,综合成绩中保留专业统考成绩的2位小数。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审录;若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5.专业确定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专业志愿不满额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按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6.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并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录取。7.录取时,应、往届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一视同仁。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七、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八、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九、学校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816-2202104 2202113学校网址:http://www.myp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s.mypt.edu.cn
新生奖学金
3000/2000/1000
国家奖学金
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拉法基奖学金
2000元/人/年
1、属于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专科层次学生;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动手能力强,无违纪行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交流沟通,能为其他同学做出榜样;
3、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其中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上一学年综合素质考核为优等;
4、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得过省级、院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优先参加评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同等条件下,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参加评审;
国家助学金
4000/3000/2000
一等学生奖学金
800/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积极参加学院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完成学院、系、班级、团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体育成绩良好;
(6)操行成绩优秀。
单科学习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科在良好以上;
广州助学金
2000元/人/年
润泽奖学金
2000元/生/人/年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上一学年操行成绩为优等;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动手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交流沟通,能为其他同学做出榜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符合上述条件者,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在省级、市级、院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优、市优、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或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以优先参加评审。
润泽助学金一等
7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选修课和必修课无重修;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本年度无享受其他3000元以上项目的资助;
7、符合上述条件者,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优先参加评审。
润泽助学金二等
5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选修课和必修课无重修;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本年度无享受其他3000元以上项目的资助;
7、符合上述条件者,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优先参加评审。
润泽助学金三等
3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选修课和必修课无重修;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本年度无享受其他3000元以上项目的资助;
7、符合上述条件者,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优先参加评审。
二等学生奖学金
48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积极参加学院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完成学院、系、班级、团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体育成绩良好;
(6)操行成绩优秀。
单科学习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总评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科在及格以上;
三等学生奖学金
24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积极参加学院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完成学院、系、班级、团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体育成绩良好;
(6)操行成绩优秀。
单科学习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总评成绩不低于68分,考查科在及格以上
单项奖学金
50-300元
1、精神文明奖
(1)奖励地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维护学院校风校纪、良好治安秩序和学院稳定、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学院或上级通报表扬者;
(2)奖励在校内外公共场所热心为他人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舍已救人等事迹突出。受到学院或上级其他单位表扬或在报刊等媒体报道者。
2、学习进步奖
(1)奖励代表学院参加校外各类知识、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优秀成绩者;
(2)奖励在学习过程中,克服困难,学习进步显著,事迹特别突出;
3、体育优秀奖
(1)奖励在参加学院以上(含学院)体育运动比赛中破记录者;
(2)奖励在参加市(含市)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项目比赛前三名优秀成绩者;
4、社会工作奖
(1)奖励在院、系、共青团、学生会、班级和学生社团工作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效果明显者;
(2)奖励在积级协助学院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特别是要配合学院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方面,事迹突出,成绩显著者。